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河源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04 09:12:38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微信图片_20220505154814.jpg


《河源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7月1日起,在全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和可预期性。一起来详细了解:

一、这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动落实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1.落实清单管理制度

明确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市级对应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

2.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分类改革

进一步巩固2019年以来我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果,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分类改革,更大力度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或证明材料。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实施部门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实施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实施部门应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制作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企业;由行政机关出具、用于证明企业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原则上不再收取,改由企业就符合相关条件作出承诺,实施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推动下放审批权限或委托实施,方便企业就近办事;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

(二)强化改革系统集成配套

1.完善清单联动管理

建立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联动调整机制。

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中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原实施部门要将其移出本部门权责清单

对其他事项,要及时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调整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子项拆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等内容

2.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提供易用的自主查询选择经营范围的服务。

做好信息告知和共享推送工作,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

进一步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改革探索实施住所申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

3.探索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

推进涉企审批服务从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需求导向转变,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起并联审批一次申请、限时办结,提升准入准营透明度、便利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拓展数字政府改革应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设置“一照通行”专区,作为“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总入口,对接各级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业务调度、联审联办、深度协同。

4.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

构建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体系,丰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政务、商务、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场景。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由原实施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

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由实施部门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由同级人民政府按照机构改革有关方案明确监管职责。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cfg/bsgfxwj/content/post_490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