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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2-16 17:10:5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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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助力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远景目标实现,实施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粤建科〔2021166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三部分,分别是:1.创建目标;2.重点任务;3.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创建目标,明确了我2021-2023年绿色建筑创建总目标,提出:2021年基本建立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体系和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0212023年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50%55%60%;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到2023年,全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其中市区(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比例达到20%。同时,分区域细化各县区未来三年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实施方案》更具可操性。

  (二)重点任务,结合《条例》的宣传贯彻进行完善细化,主要包括四大层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健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政策体系、二是实施全流程绿色建筑管理、三是提高绿色建筑质量品质、四是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发展。提出了“1.建立配套文件体系;2.推动专项规划落地实施;3.强化立项用地阶段管控;4.压实建设全过程责任;5.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6.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7.发展星级绿色建筑;8.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9.发展节能低碳建筑;10.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11.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12.应用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13.推动绿色建筑科技创新;14.积极落实激励措施”等14项任务。

  (三)组织保障,明确了组织领导、绩效评价、宣传引导等内容。

  三、其他说明

  一是划分责任合力推进。《方案》联合12家单位共同印发,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责任划分更加明确,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求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担当,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确定目标分区可考。考虑到市区(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各县的发展差异,我们提出到2023年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市区(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70%以上、各县50%以上的创建目标。为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发展,我们提出到2023年,全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其中市区(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比例达到20%

  三是立足长效开展创建。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2021年基本建立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体系和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监管体制机制;到2022年,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到2023年,绿色建筑全流程管理基本实施,绿色建筑品质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发展长效机制有效建立。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zfhcxjsj/gggs/content/post_481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