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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25 15:02:4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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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5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河住建通〔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做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明确全市村镇建筑施工领域属地、行业和综合监管职责,对村镇建筑设施实施有效安全管控。通过压实各级责任和消除监管盲区,实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度压降

二、《通知》出台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

4.《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216号)

5.《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

6.《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

7.《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

8.《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三、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是如何明确的?

《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各相关单位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作出了明确细化。

住建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限额以上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联合镇政府、街道办建立日常联动机制,加强对限额以下工程的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督促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建房活动的安全及质量监督管理。

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联合镇政府、街道办建立日常联动机制,加强对限额以下工程的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督促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职能对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进行查处;按职能对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责令限期拆除;对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设工程,要责令限期拆除。

自然资源部门:按职能将设施农业用地及设施建设、经营行为等纳入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辖区内的设施农业用地逐宗进行备案审查、实地核查及日常监管;按职能对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责令限期拆除;对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设工程,要责令限期拆除;按职能对逾期未完成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发展设施农业、改变或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以及擅自或变相在设施农业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按职能对逾期未完成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发展设施农业、改变或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以及擅自或变相在设施农业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要加强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并督促依法办理手续;加强对村民建房安全质量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按职能将设施农业用地及设施建设、经营行为等纳入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辖区内的设施农业用地逐宗进行备案审查、实地核查及日常监管。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要加强对农业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的现场指导和检查;按职能对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进行查处;按职能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责令限期拆除;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设工程,要责令限期拆除;按职能对逾期未完成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发展设施农业、改变或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以及擅自或变相在设施农业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负责对宅基地违法用地的查处,对于在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要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通信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县水务部门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有关工作。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市、县文广旅体部门指导监督文化、旅游、体育及广播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县林业部门负责林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本行业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

四、《通知》中提到的“一张表”和“个必查”是什么?

一张表”即《河源市村镇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记录表》;“个必查”指对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必查、签订的安全协议必查、安全承诺书必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必查、问题整改情况必查。

五、《通知》中村镇建设工程如何分类

村镇建设工程主要分“限额以上工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农村自建房”、“农业设施”及“其他行业建设工程”等5类。具体定义如下: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限额以上工程是指建设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是指建设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根据《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农村自建房是指农村村民在其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房屋。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农业设施是指设施农用地上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分为生产设施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

其他行业建设工程是指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yszjj/gkmlpt/content/0/478/post_478472.html#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