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源市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工作方案》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
三、主要内容
《河源市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工作方案》总体框架分四部分,分别为:(一)推广时间、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加油站自2018年9月1日起全部销售国Ⅵ车用柴油,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部销售国Ⅵ车用燃油。(二)国Ⅵ车用燃油质量要求。(三)组织做好加油站油品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四)保障措施。
四、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征求并部分采纳了16个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代表的意见,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五、审查情况
已经市法制局审查(河法函〔2018〕278号),并经七届4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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