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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政策解读会
发布日期:2025-08-25 17:26:26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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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陈思芬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政策解读会,推动《河源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落地见效。该《办法》自2025年7月14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据介绍,《办法》创新推出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已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验证核实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客观存在且公司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可以以市场主体自主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作为其住所使用证明,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和房屋权属声明,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协议等住所材料。

  针对住宅改商用的常见需求,《办法》提出,允许市场主体将住宅在不改变房产性质的情况下,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办理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登记机关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市场主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后,提交《住改商登记承诺书》即可。

  此外,《办法》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及集群注册登记。符合特定情形的,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如电子商务经营者集中办公区域登记的、市场主体之间股东(投资人)相同或者有投资关系的等。市场主体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可在本市设其他经营场所,申请“一照多址”经营场所登记,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