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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0-12-03 10:43:5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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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0101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权限 内)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33 号 2017 年 11 月 4 日修正)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9 号)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8 号)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4 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2 号)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 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 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

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结果信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