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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3-12-07 10:23:2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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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综合业务

政策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2

监督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镇(街)社会事务办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3

最低生活保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镇(街)社会事务办                                      



4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镇(街)社会事务办    



5

最低生活保障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镇(街)社会事务办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6

审批   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镇(街)社会事务办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镇(街)社会事务办          



法规

文件

8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镇(街)社会事务办

■政府网站   

■镇(街)社会事务办



9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镇(街)社会事务办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0

审批   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镇(街)社会事务办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

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政策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镇(街)社会事务办

■政府网站             

■镇(街)社会事务办



法规

文件

12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镇(街)社会事务办

■政府网站             

■镇(街)社会事务办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3

审核、审批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市、区)民政部门、镇(街)社会事务办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