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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新区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2-12-06 11:22:0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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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备灾

管理

灾害信息员队伍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同上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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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2

灾后

救助

灾情核定信息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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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3

灾后

救助

救助审定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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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灾害

救助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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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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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灾后

救助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市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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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

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市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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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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