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城乡规划
江东新区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0-12-03 09:40:5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公共服务

法规文件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

政民互动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时公开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