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安全生产
市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0-12-25 15:51:5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

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依法

行政

行政

处罚

办理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级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