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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日期:2012-11-26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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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刘远朋)23日,市长彭建文主持召开六届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意见》、关于修订《河源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等议题。会议要求,我市要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发展之路,实施质量兴市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赖泽华,常务副市长彭定邦,副市长李扬达、章权、朱蔚蔚,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梁国华,市长助理赖小卫,市政府秘书长程越华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意见》。《意见》围绕加快转型升级、打造“广东绿谷”、实现“绿富双赢”、建设幸福河源的目标,坚持“创新驱动、以质取胜”的要求,确定了2011年到2020年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发展目标,明确了8项任务目标。各项具体目标的确定从河源实际出发,制定了高于或相当于省标准的指标,如本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生产加工环节可比性食品抽样检验合格率均高于省指标两个百分点。会议指出,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市之策,质量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确立的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质量兴市步伐。会议强调,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产品质量标准应更高、更严,要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检测,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河源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规定》将重大行政处罚的范围由原来的7项调整为4项,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的其他行政处罚;增加了行使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作为审查内容;增加了行政处罚机关不服审查决定时申请复查、复核的渠道和被确认为错案后的责任追究条款。会议指出,《规定》对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促进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执行落实。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修订的《河源市名人档案管理办法》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