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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关于河源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13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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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0日河源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源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蔡松贵

    河源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预算草案及市财政局局长梁国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河源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代表们对过去一年的财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计划预算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预算草案及其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2011年,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三大崛起”、建设幸福河源的核心任务和“两个确保”的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财税工作,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培植财源,依法加强财税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坚持科学统筹安排财力,确保正常运转,增加民生支出;加大建设资金落实力度,保障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1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市财政预算收支实现了平衡,略有节余,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但从去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看,我市财政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增长基础仍然比较薄弱,自给率低,财政债务较重,财政刚性支出压力加大,收支矛盾突出。对此,政府及财政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2012年财政预算是积极稳妥的,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认真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符合我市实际,措施积极可行,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批准《河源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市级预算。

    三、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四大战略”、加快“三大崛起”、建设幸福河源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植财源,夯实财政基础,增强财政持续发展后劲;加强财税征管,努力完成预算收入任务;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系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支出管理,坚持依法理财,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实效;建立健全财政借、用、还良性机制,防范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