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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5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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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9日

河源市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按时按质全面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2015年市政府将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加强困难救助帮扶。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从人月均333元、147元提高到374元、172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从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二是加强创业就业服务。筹集1000万元青年创新创业资金;推动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000人,开展创业培训1800人。三是加强市区学校建设。加快市一中高中部建设,力争高新区实验学校、高莲小学、市直机关幼儿园、和平县和紫金县特殊教育学校等建成开学,规划建设新江路学校初中部,规划选址华达街小学、东江小学,扩建市一小。完成市直公办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四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完成市人民医院二期、市妇幼保健院二期等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快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项目建设。启动市中医院二期工程和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含市中心血站)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大病医疗费用予以“二次报销”,对工会会员予以二次医保、二次报销。五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3695套/户(含2014年结转163套/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1742套/户,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30户,改建2万户农村最急需改造危房。解决新丰江库区“两缺”投亲靠友户籍迁入源城区范围内的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六是提升大众文体服务。完成市图书馆新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建设。启动市科技馆建设。组织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00场以上。全面完成乡镇全民健身工程。七是优化市区交通环境。启动西环路、双下路、宝源沿江路建设,实施红星东路、纬六东路贯通工程,改造升级永福路、大桥南路。大力整治乱闯红灯、乱鸣喇叭、乱停车等行为,确保交通文明有序。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增加和优化公交线路,便利市民出行。八是整治提升市区农贸市场。新建改建市区东华、源西、大同、朱门亭市场,启动红星东路、客家文化公园西、市高新区高埔安置点等3个市场建设,整治提升现有市场。九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造县乡公路80公里、新农村公路500公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及保洁员队伍建设。十是加强生态建设和大气治理。完成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83.42万亩。完成省下达的淘汰、替代和治理高污染工业锅炉任务,淘汰黄标车5081辆。
    二、责任分工
    《河源市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责任分工表》(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按照“市民点菜、政府买单”的原则,坚持“实”字为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把民生实事办到百姓身边、办到百姓的心坎上。市政府对实事办理工作实行市领导责任制,相关的市分管领导为责任市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分管同志要全力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牵头、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对一些经多次协调研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切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
    (二)明确责任,科学统筹进度。各责任牵头单位要对所负责的实事项目制定具体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方案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具体工作措施(含资金筹集)、工作安排表(见附件2)、分管领导和联系人等,做到机构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具体和操作性强,并倒排“工期”,明确每季度具体目标任务。要安排专人负责十件民生实事的全程跟踪落实,从4月起,每月3日前以列表(见附件3)形式将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三)精心筹划,落实资金保障。一是规范资金预算。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民生实事项目的预算资金、配套资金。市财政局要制订本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配套资金安排方案并报市政府,各县区、各责任牵头单位要就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及时与市财政局对接。市、县区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协调推进完善转移支付、加强财政管理等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县区办理十件民生实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实行各级财政投入情况定期统计通报监督机制,既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又要确保所有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提高资金使用率。市财政局要从4月起,每月10日前汇总民生实事的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并报市政府督查室。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广泛发动群众和采取市场运作方式筹集社会资金。
    (四)注重实效,加大督查力度。各县区、各责任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成立督查组,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实地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跟踪掌握实事进展情况,对实事实行“月通报、季亮灯”管理,并适时召开工作协调会或开展现场督办,全面加快民生实事落实。凡被亮“黄灯”单位须向市政府书面说明情况;连续2次被亮“黄灯”(转“红灯”)单位,市政府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被约谈两次的,责令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做出说明及整改承诺;年终被亮“红灯”单位,建议相关部门取消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评优资格;对因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1.河源市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责任分工表
          2.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安排表
          3.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月度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
附件1-3 :河府(2015)16号 2015年十件实事总体方案分工表(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