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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11:41:39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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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202129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业经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市有关部门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经与规划纲要及省级对口规划衔接协调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重点专项规划由规划牵头部门联合市发展改革局上报市政府批准,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规划需在启动编制前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在印发前与规划纲要进行衔接。


附件: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doc

附件-1:河源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doc

附件-2:河源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73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jdhy/zcjd/content/post_456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