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0年12月31日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历次五年规划(计划) > “十一五”规划
河源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年)
发布日期:2009-01-16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印发河源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年)的通知

                                      河府〔200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 《河源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09年1月8日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 〔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粤府〔2007〕85号)和《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通知》(粤府〔2008〕60号),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透明度,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1、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进一步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2、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化,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落实。
    3、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
    4、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
    5、行政监督制度和行政过错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政府层级监督明显增强,行政监督效能明显提高。
    6、政府依法应对突发公共危机能力进一步提高,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明显增强。
    7、社会公民、法人、组织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分工及计划完成时间。
    1、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府办公室牵头,市司法局、市法制局配合;2009年3月)。
    (2)建立完善公务员录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穴市人事局负责;2010年雪。
    2、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1)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度(市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2009年)。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市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配合;2009年)。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纳入听证范围,并按法定程序开展听证 (市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及相关单位配合;2009年3月)。
    (4)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市府办公室负责;2009年3月)。
    (5)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市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配合;2011年)。
    (6)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市法制局组织有关部门;2009年3月)。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
    (1)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市法制局组织有关部门;2009年)。
    (2)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和有效期制度。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每□2年进行一次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市法制局负责;2009年)。
    (3)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和成本效益分析制度(规范性文件实施机关负责;2013年)。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编办牵头,市法制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配合;2011年)。
    (2)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制度,杜绝行政执法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市财政局牵头,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局配合;2010年)。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强化行政审批监督(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法制局配合;2011年)。
    (4)建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各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负责;2009年3月)。
    (5)依法核准界定公告行政执法职权(市法制局牵头,市编办、市监察局配合;2009年)。
    (6)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制度(各有行政执法职权的部门负责;2010年)。
    (7)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市法制局负责;2011年)。
    (8)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危机制度和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制度,提高抵御抗击和应急处置各种风险的能力 (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2年)。
    5、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约。
    (1)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法制局组织有关部门;2012年)。
    (2)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市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信息产业局配合;2010年)。
    (3)建立电子政务行政效能管理程序制度,加快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监督”工作(市监察局牵头,市信息产业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2009年)。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救助、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行政行为的监督(市法制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配合;2012年)。
    (5)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监察局牵头,市法制局配合;2011年)。
    (6)建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每年3月前,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所属各部门要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分别报上级政府法制局和同级政府法制局,由法制局汇总后报同级政府(市法制局牵头,各部门配合;2009年)。
    6、发挥行业、协会、社团、中介组织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建立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团、中介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市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2年)。
    (2)建立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制度,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市司法局负总责,市农业局负责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市民政局负责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市教育局负责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负责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市人事局负责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2010年)。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实施《纲要》和《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各单位要调整充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行政首长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亲自作出部署,并分工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保证本地区本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的具体工作。
    (二)制定规划,明确部门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精心编制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的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要确定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进度,突出工作重点,分解细化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责任,形成合力,整体推进。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检查。对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不力的,要严肃纪律,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粤府〔2007〕85号文要求,解放思想,突出制度建设这一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方式和方法。当前,要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突出抓好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学法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首长问责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等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并狠抓各项制度落实。
    (四)采取措施,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学习培训重点是行政机关自身业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程序法。要组织通读《纲要》,读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二十四字要求。各单位在编制五年规划的同时,还要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并将计划细化到科(股)室及其工作人员,把每一项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落实依法执法、依法办事责任,并经常组织力量抓好督查。每年年终要有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五)健全机制,发挥法制机构作用。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政府工作队伍,以策划组织、协调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法制机构的队伍建设,为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各级法制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的五年规划、年度安排和相关配套措施,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督促检查、情况研究、协调指导等职能作用。

信息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