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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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3 16:34:5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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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2019〕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9713


河源市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

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将粤港澳大湾区定位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重大机遇。为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将我市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切实提升全市创新发展水平,根据“争当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和生态河源、现代河源“两个河源”的发展思路,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和市委“争当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实现生态河源、现代河源“两个河源”的发展目标。

(二)发展定位。

以发展实体经济为主导方向,通过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方式,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链,构建“广深港澳研发孵化—河源加速—河源产业化”的创新产业链,将河源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加速和落地产业化的基地。

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增强农业科技支撑服务能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切实加强农副产品执法监管,实施农副产品品牌提升行动,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食用米、油、茶等高端绿色农副产品,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将河源打造成现代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高地。

利用河源的土地和生态资源优势,在用地、税收和人才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创新创业配套服务,优化创新创业的软硬环境,将河源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创业的洼地。

充分发挥河源的区位交通、生态环境和客家文化优势,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生态健康医疗等产业,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机构联合开展学术交流、学习培训、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将河源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交流和人才培训的胜地。

(三)行动目标。

按照全面布局、突出重点、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要素共享、创新体制机制对接、创新成果转化承接,主动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创新体系,努力将我市打造成粤港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拓展区,使之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年行动计划预期目标如下:

——创新能力实现明显提升。到2021年,R& D/GDP超过1.4%;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组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4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35%,大型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

——创新型经济发展态势显现。到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40家;创新型企业(试点)达到30家;新增2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

——科技支撑现代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到2021年,灯塔盆地成功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家以上;组建现代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以上;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3个;争取各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基地)实现全覆盖。

——创新创业环境持续优化。到2021年,引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5个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数量达到50家以上;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2个;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10家以上;实现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超过3亿元;形成“1+N”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二、重点行动

(一)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行动。

1.推动国家级高新区扩容增效。进一步推动河源高新区园区扩容增效,积极主动承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做大做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培育扶持太阳能与光伏应用、新材料、食品饮料等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打造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500亿级产业集群,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试点园区,成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策源地,辐射带动各县(区)产业园区协同发展。(市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负责)

2.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省培育省级高新区的规划,对照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办法,会同国土、规划、编办等部门,按照各县(区)产业园区的特点,实施“一园一策”,在产业及企业规模、产业及企业质量、园区面积和环境等方面加大培育提升力度,补短板、强优势,推动条件成熟的产业园区申报省级高新区,争取2家产业园区成功创建为省级高新区。[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3.加快完善孵化育成体系。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孵化链条。构建“孵化器+天使投资+创业企业”持股孵化模式,重点推进河源市创业孵化基地、河源市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提质增效。推进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孵化平台共建、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对接合作,主动承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创新创业资源。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优秀孵化机构来我市共建孵化载体或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深河金地创谷、河源广工大高企引育中心等加速器建设。三年内实现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数量达到50家以上。(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4.提升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加快河源广工大协同创新研究院二期建设,推进天津大学精密仪器院士工作站、河源市省科院研究院、省农科院河源分院、国家通讯终端产品质检中心提质增效。积极引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到河源合作办学和设立研发机构,推进建设深圳大学湾区(河源)研究院、广师大河源研究院。按“产生现实生产力”的目标要求,加大对上述研究院的服务支持和跟踪考评工作,督促相关平台引进的科技成果(项目)在河源加速、中试、落地产业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

1.构建多元化科技招商模式。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与国际合作研发机构在河源互动交流,承接承办湾区院士峰会、科技成果洽谈会、学术论坛等活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河源流动集聚。联合粤港澳大湾区相关部门和机构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遴选落地一批高水平的创业团队以及创新创业项目。开展各类关键核心技术转移、对接与培训、科技成果推介和科技成果洽谈会等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在我市加速产业化。将深河金地创谷、巴伐利亚科技特色小镇、野趣沟省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万绿谷科普实践基地等场所培育成为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学术交流、科技成果洽谈、科技成果对接和创新创业活动的基地。(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2.引进和培育高端科技成果转化运营主体。加强与深圳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广州电子行业协会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项目对接,引进广东粤孵产业大数据研究有限公司等成果转化运营主体落户河源,促使其高端科技成果在河源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加强本土科技成果转化运营机构的培育,重点培育深河金地创谷、省农科院(东源)发展促进中心等机构,使之成为促进科技成果(项目)落地河源产业化的重要生力军。(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3.建设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产业化基地。紧跟粤港澳大湾区前沿部署,争取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我市布局,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部门及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对接交流,共建一批创新研发平台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在高新区、江东新区、灯塔盆地建设一批加速器、中试基地和产业化基地,重点建设华为5G技术、天津大学三维测量技术的试验地和成果转化地,以及华南农业大学河源现代农业综合实验站。支持湾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来河源设立分支机构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促使相关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三)科技强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

1.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优势科技资源,发挥河源的生态、农业和区位优势,强化灯塔盆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对全市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市场引领和制度创新作用,大力推进创建国家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省级综合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绿色优势农产品种植和精深加工、生物生命健康、生态养殖等特色产业,把灯塔盆地建设成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绿色农副产品供应及集散基地。(市灯塔盆地管委会牵头,市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2.实施农业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注重协同创新和联动发展,积极引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资源解决河源绿色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围绕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生态环保、高端水产业等河源发展的重点领域,积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在河源实施,在生物技术、新品种繁育、生态养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智能农业装备、电子商务和信息化服务平台、饮用水源地涵养等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方面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获得一批科技成果,为我市高端绿色农副产品生产和流通提供技术支撑。(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3.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围绕河源特色产业,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孵化体系,以广东河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为载体,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资源,重点支持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工程学院、中化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等机构在河源建设种子(种苗)培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支持广州种业小镇袁隆平院士工作站在河源设立成果转化基地,加快建设华南农业大学河源农业成果试验基地。(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4.壮大乡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将河源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绿色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和重要集散地,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重点推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到2021年,扶持100个以上行政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培育1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10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建设10家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家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10家以上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扶贫工作局负责)

(四)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引育行动。

1.高端科技人才引育。按“不能所有,但求所用”原则, 完善“兼职兼薪、轮流在岗、项目合作”等柔性引才模式,探索度假疗养与引智相互结合的机制,引进高端科技人才为我市提供智力服务。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机构合作在河源高新区、灯塔盆地、古竹等地布局建设23家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吸引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引进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开办本科院校分校,依托河源广工大协同创新研究院、深圳大学湾区(河源)研究院在我市建设研究生培养基地,培养在职硕士研究生和工程类(非学术)硕士研究生,在此基础上,分步实现研究生院、河源分校的建设。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设立联合培养项目,灵活运用产学研合作、“人才+项目”等方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高层次或高技能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营造人才干事创业环境,从评价认定、住房保障、医疗保健、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创新创业支持等全方面给予政策配套。(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负责)

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实施高企倍增计划,建立高企培育后备库,有针对性的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科技型企业的日常跟踪服务和动态监测,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新的跃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培育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广东省百强优质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税务局,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3.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上规发展。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计划,重点打造一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加强拟上规企业指导服务,建立完善拟上规企业数据库,实行拟上规企业领导挂钩服务责任制。建立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中小微企业办税辅导和服务,按照“应享尽享”原则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挖掘一批核心技术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高技术企业,开展瞪羚企业“分类施策”,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单打冠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商务局、税务局,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五)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优化行动。

1.推动“四链”融合发展。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融合,大力发展科技信贷,并实施引入投资补贴,建立财政科技经费与创业投资协同支持科技项目的机制,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切实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设立河源科技产业发展基金,采取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重点引进湾区粤科金融公司等风投机构落户河源。提升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河源分中心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全市县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全覆盖,全面落实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等支持政策,实现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超过3亿元。(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金融工作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负责)

2.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各地行之有效的科技创新政策,深化我市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大湾区科研力量,鼓励我市企业联合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攻关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建立科技资金跨地区使用机制,对成果技术交易中的卖方和转移服务机构给予资助。加快制定《河源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在科技金融、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予政策配套,加快构建河源“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第一把手抓创新,设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工作落实,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目标任务台账,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出台专项政策。出台对接粤港澳大湾的专项政策,对标河北雄安新区、国家自贸区等创新政策环境,研究制定包括科技金融、人才集聚、土地利用、成果转化、项目审批制度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充分尊重和发挥一线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部门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

(三)强化用地保障。加强对落户我市的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的申报审批服务。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组织对批而未征、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进行清理登记,制定实施分类整改和处置措施,提高征地率、供地率和用地率。

(四)加强考核评价。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责任部门要定期向“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领导小组”汇报近期工作进展和未来工作计划。加强科技信息统计工作,建立有效的跟踪服务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建立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奖优惩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