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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源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08 15:35:23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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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河源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统计工作意见、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统计报表制度,加强地区生产总值下算一级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材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能源、科技、人口、劳动力、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部门统计数据。统一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各县区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管理直属普查、调查机构,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河源市统计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河源市统计普查中心、河源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核算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数据处理科。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河源市统计普查中心、河源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

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1名,工勤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14人。局下属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7名,其中:核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7名。离退休人员共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河源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953.51万元,比上年减少8.77万元,减少0.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3.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门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有所减少,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953.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817.83万元,占总支出的85.77%,比上年增加138.39万元,增长20.3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92万元,公用经费86.8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0.76万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按规定相应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135.68万元,占总支出的14.23%,比上年减少147.16万元,减少52.0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补贴经费项目,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跟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占56.25%,跟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7万元,占43.75%,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从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7.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97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办公经费76.96万元、会议费6.20万元、培训费6.30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万元、设备购置费2.0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4.02万元,其中:货物类5.0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48.9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车辆情况为:共占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

六、预算绩效

2018年,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标有:一是完善统计体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二是维护统计权威,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加强统计分析,进一步发挥参谋作用;四是保障数据真实,进一步提高普查质量;五是提高统计服务,进一步加强数据解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运转性项目支出:指市级部门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发生且属于自身使用的专项性业务工作经费。包括:会议、培训类项目,课题调研、科研类项目;信息化运维类项目;宣传活动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等。运转性项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