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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源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0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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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河源市财政局部门

预算

 

 


 

 

第一部分  河源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财政局概况

 

  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国库、政府债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措施。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市级财力的建议,深化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参与构建政府公共资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机制,牵头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

    (三)代编全市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编制、审核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市以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拟订市对县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财政中长期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组织实施税制改革,建立完善地方税体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社保基金收入管理;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五)负责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会计工作。

    (六)负责监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负责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市级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七)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反馈应用。

    (八)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监管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市境内的有关业务。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办)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市财政会计集中监督与结算办公室、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中心、市国债回购清欠办公室。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局本部科室共20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税政科、预算科、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科、国库科、综合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工贸发展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科、绩效管理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监督检查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财务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管科。   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70名,离退休人员27人。局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76名,其中:核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57名,核拨事业单位编制19名,核补事业编制0名,自筹事业编制0名。离退休人员共1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为4031.41万元,比上年增加662.57万元,增长19.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31.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工作实际调增了人员经费以及部分项目的预算数。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为4031.4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490.41万元,占总支出的61.78%,比上年增加249.57万元,增长11.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5.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81万元,公用经费282.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5.02万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按照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541万元,占总支出的38.22%,比上年增加413万元,增长36.6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调增了中介机构评审费、财政资金检查工作经费等项目的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1.6万元,比上年减少13.42万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占48.45%,比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公务接待费26.6万元,占51.55%,比上年减少9.42万元,下降26.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22.42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其中:办公经费246.74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4.5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维修(护)费11.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万元。

 

  1. 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2018年预计购置/报废0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标有: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2018年整体支出目标达到100%。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公开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河源市财政局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