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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源市水务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8-02-0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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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源市水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河源市水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水资源; 依法监管河道采砂;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及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河源市水政监察支队、河源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河源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局本部科室共10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水政法规科、规划计划科、水资源管理科、建设与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河湖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市水务局局本部共有行政编制28名,后勤服务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9人;局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46名,其中:核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31名,核拨事业单位编制15名,后勤服务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共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532.73万元,比上年增加4108.52万元,增长92.86%,主要原因是河源市河流治理水利建设项目市级贷款资金缴交利息、河源市河流治理水利建设项目专项基金缴交利息共增加3916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853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10.65万元,占总支出的15.36%,比上年增加173.33万元,增长15.2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增设河湖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7222.08万元,占总支出的84.64%,比上年增加3935.19万元,增长119.7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河源市河流治理水利建设项目市级贷款资金缴交利息、河源市河流治理水利建设项目专项基金缴交利息共增加3916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7.71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防洪工程管理处增加一部摩托车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8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防洪工程管理处增加一部摩托车预算;公务接待费14.9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7.37万元,比上年增加30.53万元,增长22.31%,主要原因是增设河湖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22.9万元,印刷费4.5万元,邮电费12.27万元,差旅费28.1万元,会议费1.1万元,福利费3.3万元,日常维修费2.86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6.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河源市水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有:在确保部门正常运行前提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积极推进水利建设和管理。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河源市水务局部门预算.pdf

信息来源: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