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在线访谈 > 往期回顾
2025年12月3日 市司法局上线
日期:2025-12-29 09:55:20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2025123日市司法局上线河源“民声热线”

上线领导名单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庆铎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科长黎新荣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叶开明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缪渝锋  

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刘佳   

河源公证处主任袁小玲  

上线提纲

一、今年,市司法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即是统抓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履行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五大职能,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紧扣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统筹协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外法治各方面,谋划全市法治建设发展规划工作,抓好全面依法治市任务的落实,为开创河源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筑牢制度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科学谋划相关的立法项目,2025年将《河源市电网建设和供电服务条例》《河源市燃气管理办法》《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纳入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推进,协同推动《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河源市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条例》立法。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积极服务政府依法决策。出台《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公布《河源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完成市政府第六届法律顾问换届工作,研究起草《河源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110月共审查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23件,其他政策类文件97件,备案审查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5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72份,提出法律意见219项。

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共收集涉企问题线索574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28条。配合编制部门制定镇街承接县区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减免责清单、“综合查一次”等制度。

三是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印发《2024年度河源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通报》,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府院联动,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员库。不断加大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力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综合运用各类纠错决定,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335件,直接纠错率24.41%,有效规范了一批乱罚款、不作为等执法突出问题。针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55份,从源头上纠正和预防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实现以案促治、以案促改,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推动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成立河源市民商事务调解中心,擦亮“全国首个司法所”品牌。截至1031日,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6175宗,调解成功6065宗,调解成功率98.22%。二是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对象服务管理,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教育疏导和稳控,确保安置帮教对象管控安全。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常态化风险研判分析,抓好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方案落实,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试点工作,不断强化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智慧化建设,积极推进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应用。在矫对象再犯罪率长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加快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4951次,组织律师进驻12348广东法网平台在线提供法律服务8074次,需求响应率位居全省较前列;办结广东12348语音平台工单26宗,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河源公证处在河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办证点,开展司法鉴定行业交叉检查活动,河源仲裁委进驻源城区、东源县、连平县、和平县综治中心,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截至9月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36宗。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制定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普法责任,推动普法牵头责任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多形式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今天,市司法局利用宪法宣传周这个契机,通过《民声热线》与大家交流,就是一种生动的普法形式。

(六)推动涉外法治,助力河源高水平对外开放

立足区域发展定位,主动对接涉外法治需求,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成立全省首家在民政登记的河源市涉外法律研究会,打造具有河源特色的涉外法治品牌。举办涉外法律业务培训班。与市商务局联合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政策宣讲暨助推地理标志产品出海培训活动,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印发《关于调整河源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由原来的13名律师更新调整27名。

二、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有什么便捷的渠道和方式可以获取法律服务、咨询法律问题呢?

答: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和实体平台,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特别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市349名律师担任145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法律顾问按照要求每月至少到村服务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讲座,村(居)民可提前将问题和需求反馈至村(社区)或司法所,通过订单式预约,法律顾问针对性提供解答和普法。平时村(居)民也可以通过线上咨询,另外我们制定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到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值班制度,大家可按当地排班情况到镇上进行现场咨询,这种现场服务和非现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答基层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使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及时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三、20241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开始实施,能不能进一步加深群众对行政复议的了解?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能发挥什么作用?

答:近两年来,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758件,年增长率达37.17%;共办结1505件。经过行政复议后,90.41%的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或信访程序,有效实现案结事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运用调解制度,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289件,占结案总数的21.05%,努力将行政争议“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加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会同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共同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对于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答:经济困难公民、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在遇有法律问题或者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相关权利时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人可向办案机关所在地或有管辖权的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法律援助申请表、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说明材料或依法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群众可通过到法律援助机构当面递交法律援助申请,也可以选择线上申请,如在“粤省事”小程序、广东法律服务网等平台递交申请材料,或是邮寄申请等。此外,近年,我市持续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机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其合法权益在河源市内受到侵害的,可就近向我市范围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接收法律援助申请的法援机构通过内部协助机制转交申请材料,真正实现“跨区办,就近办,一次办”,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

五、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常常会听到“公证”这个词,那么“公证”到底是什么?公证有什么作用?公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呢?

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百姓对公证的需求越来越多,人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人生中的许多重要时期都可能会涉及公证问题,当您呱呱坠地,出生公证;当您步入学生生涯,毕业证、成绩单的公证;当您初入社会求职时,无犯罪记录公证;当您步入婚姻殿堂时,财产协议公证;当您儿孙绕膝,四世同堂,尽享天伦之乐时,赠与、遗嘱公证;上述所述的只是公证业务的小范围,公证事项涉及两百多项,其中最常见的是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合同协议、婚姻状况、亲属关系、保全证据等等。公证制度是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作用。公证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贡献。

一审:郭梅森  二审:张文裕  三审:黄世翻


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低碳行动,保卫蓝天 x 关闭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人民幸福“心城”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