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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3-06-16 16:38:47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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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7日 市生态环境局

上线领导名单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少忠   

执法监督科科长 黄赟   

水环境管理科科长 彭晓飞   

农村与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黄佑添  

上线提纲

一、绿色是河源最亮的底色,生态是河源最大的优势。生态优势已成为河源最亮丽的一张名片,也是河源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请介绍下目前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答:目前,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十年为“优”,绿色发展指数在北部生态发展区排名第一,连续多年在全省环保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2022年,我市有5个县上榜“广东省百强区县生态环境榜前50强”榜单,并包揽前4名。

  (一)水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省。2022年以来,我市国考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第一(今年1-3月,我市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进入全国前30名,是全省唯一上榜的地级市),我市10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东江干流河源段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以上,东江入选全国“最美家乡河”;新丰江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类,在全国124个重要水库中稳居前五名。2020年、2021年万绿湖先后获评“中国天然氧吧”“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

  (二)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前列。2022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6.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四;环境空气质量6项评价指标100%达标,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优于省下达目标(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20231-5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空气质量6项评价指标全面达标。

  (三)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总体优良。2022年以来,我市3个国控点、112个省控点土壤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农村环境综合状况为优;4个国考地下水点位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二、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请问市生态环境局如何服务保障项目落地?

答: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坤明书记到河源调研时的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主动服务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河源生态建设等部署,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河源市助推高质量发展暨促进产业有序转移的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措施》《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支持措施。一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坚持以企业少烦心、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加快环评审批流程再造,大力实施材料简、环节少、时间短的审批服务,全面实现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就近办”“自助办”“预约受理”“综合受理”“一窗受理”“全程网办”;在项目审批中落实告知承诺、环评豁免、容缺后补、下放审批权限和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惠企便利措施,做到环评审批即报即受理,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压缩到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实现环保审批提速、服务提效。二是强化排放总量保障。积极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保障“五大产业”等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移需求,加速把涉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效,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产业转移园区和产业转移项目所需的总量指标予以保障支持,做好“加法”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容量空间;持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挖污染物减排潜力,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产业结构升级、重点行业废水废气深度治理、机动车注销淘汰等减排措施,做好“减法”腾出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服务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局现职副处级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统筹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台账管理和“一对一”服务,提前介入指导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环境问题。对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指导、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对河紫高速、抽水蓄能电站、学府大桥、景旺电子三期扩建、龙川垃圾发电项目等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制造业项目、民生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在项目环境准入、选址选线等方面给予专业指导,想方设法疏通堵点,快马加鞭推动项目落地。

三、目前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何?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我市的水环境质量?今后如何继续巩固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

答:一直以来,我市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2022年和20231-4月,我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一,10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均为100%,新丰江水库国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Ⅰ类标准、东江干流水质长期保持Ⅱ类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0231-3,我市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进入全国前30名,是全省唯一上榜的地级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考核问责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坚决打好碧水保优战。一是深入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年度目标及任务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大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二是紧盯断面达标攻坚。建立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机制,组织实施重点国考断面水质提升技术支撑工作,督促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强化重点水体保护。深入实施新丰江水库水环境(降氮控磷)综合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畜禽养殖专项执法等行动,巩固提升新丰江水库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市划定15个县级及以上、105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断完善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四是大力实施控源截污整治。狠抓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养区,关停禁养区养殖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深化生活污染治理,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4%,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保洁覆盖率达到100%。不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快桉树林分优化提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五是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严格落实污染源“‘三线一单’管控—规划与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监察与执法”的闭环管理。六是大力开展河涌水环境整治。通过截污、清淤、水系连通等措施系统治理东埔河黑臭水体。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及整治工作,开展河湖“清四乱”“清漂”行动。七是推进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基本建立了东江流域、韩江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与惠州、赣州等市多次开展跨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八是积极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省内东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2年(2020-2021年)试点工作结束后,2023年又印发实施《广东省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推动建设了一批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书记黄坤明到河源调研指示精神,全力推动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筑牢“北部生态发展区”和幸福和谐美丽河源建设的生态支撑,着力打造绿美广东的河源样板。一是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大国考省考断面水质攻坚力度,继续开展重点国考断面水质提升技术支撑工作,深入推进新丰江水库水环境(降氮控磷)综合整治等行动,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健全禁养区长效防控机制,持续开展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及问题整改“回头看”。指导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规范、科学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鼓励、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减少入河氮磷污染负荷。三是加快补足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促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四是全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继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试点工作,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加强农药、化肥监管工作,持续推进桉树林分提升,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影响。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控、违者严惩的全过程监管,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和区域的执法监督,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水环境保护合力。

四、围绕农村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主要开展了什么工作?接下来对农村饮用水保护工作有什么规划?

答:近年来,我局按照国家、省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了各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全市共划定了105个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各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按规范要求制定矢量数据,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宣传牌等,规范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围网工程,共设置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界标、宣传牌976套、围网96.26公里。

根据近年来监测结果,我市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的优良水平,优良率为100%,其中市级新丰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

我市坚持多措并举,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一是严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我市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列入生态保护红线。我局开展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建标立界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工作,历年评估结果显示我市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均达到优良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水源地环境执法。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各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严格落实省、市整治要求,建立环境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度台账,已全部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2022年我市进一步深入排查“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未发现新增环境问题。三是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测及预警应急能力建设。为保障水源地源头管护工作,市、县环境监测部门全部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严格按照监测要求每年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制定印发了《河源市饮用水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市、县、镇应急处理三级保障体系。

接下来,我们局将进一步加强同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加大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二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力度,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监管。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和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托各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继续做好环境监测预警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水环境质量预警,确保我市饮用水水质安全。

五、生态振兴是乡村“五个振兴”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我市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答: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履行乡村生态振兴专项组牵头部门职责,印发各年度河源市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协调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一是以实施美化乡村系列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为重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累计拆除农村危破旧泥砖房29.03万间、2022年清理水面垃圾漂浮物5万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4.4%、建立完善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二是以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实施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等为抓手,系统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2022年全市超额完成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任务,完成桉树林采伐12.60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等达到省下达目标,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98.5%,大型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三是以推进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抓好农房管控等为主攻方向,推动乡村风貌整体提升,全市共规划建设15条乡村振兴示范带,总长268.8公里,惠及70万人口。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局通过与河源广播电视台合作举办河源乡村振兴大讲堂生态振兴专场活动、与东源县签订《共建生态振兴示范试点工作(2023-2025年)框架协议》,合力打造生态振兴示范试点等措施,积极探索乡村生态振兴发展新路径、新思路,不断深入实施生态赋能,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筑牢绿色发展理念,以乡村生态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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