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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1日 市司法局
日期:2023-06-07 09:57:24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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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1日  市司法局

上线领导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军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叶开明

市公证处主任 袁小玲

市法律援助处主 任刘佳  

上线提纲

一、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进行部署。今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河源市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对促进河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细化举措。这些都向全社会释放了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鲜明信号,营造了齐心协力抓发展的浓厚氛围。今天,我们就紧扣当下“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这个话题,请市司法局刘军副局长进行相关介绍。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安全稳定为基石,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法治服务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发展质量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在统筹全面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展现河源司法行政机关的担当作为,积极为河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市司法局强调要找准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河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这一方面今年有哪些方向以及具体措施,助力新时代河源高质量发展?

答:前不久,我们从法治运行的各环节入手,进一步统筹好法律服务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制定印发了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护航河源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强化助企制度供给,加强法规规章清理,重点消除违法增设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减损企业权利或者增加企业义务等方面的制度内容,坚决从源头上减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大市场领域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和免予强制清单的公布力度。 

另一方面是优化护企执法监管。进一步优化协调监管机制和方式,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大力整治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以执法监管温度提升营商环境热度。

另外,我们还将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实施《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二是为制造业当家注入强大法治动能。完善法律服务“联企”机制,健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完善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百所联百会”长效机制,畅通公证、仲裁、调解机构与企业联系渠道。推动法律服务机构以“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实行公证预约服务及上门办证服务,做到公证“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开展法律服务“强企”行动,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围绕企业内部治理、劳资关系、投资融资、市场竞争、知识产权、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合同履行等方面,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全方位“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精准排查和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涉稳风险,促进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机制。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及公益宣传活动。组建专门力量为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及从业人员开展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围绕重点项目开展个性化法律服务,提升企业家法律素能和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普遍设立公司律师,积极探索以法律服务资源共享等方式,推动实现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全覆盖。强化法律服务“助企”质效,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园区”等活动,今年4月份全市首个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河源仲裁委员会服务点在东源县工业开发区揭牌成立,这是我市率先开展的一次探索和尝试,对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强化社会民生保障法治供给。提高社会保障、房屋征补、教育医疗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市域通办”工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此外,《若干措施》还围绕行政决策、化解纠纷、发展安全等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推出“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健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牢牢守住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法治防线”等硬核举措,力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打好法治“组合拳”,为河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近些年来,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会听到“公证”这个词,但是可能还有很多人对于公证还不是很了解,那么“公证”到底是什么?公证又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公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呢?

答:(一)、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百姓对公证的需求越来越多,可以说,公证与我们的一生都息息相关,从出生到死亡,人生中的许多重要时期都可能会涉及到公证:当您呱呱坠地时,有出生公证;当您步入学生生涯时,有毕业证、成绩单的公证;当您进入职场时,有无犯罪记录公证;当您步入婚姻殿堂时,有财产协议公证;当您儿孙绕膝、四世同堂、尽享天伦之乐时,有赠与、遗嘱公证。(三)、上述所述的只是公证业务的很小一个范围,公证事项涉及有两百多项,其中最常见的是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合同协议、婚姻状况、亲属关系、保全证据等等。公证制度是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作用。公证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巨大的作用和作出积极贡献。

四、河源公证处在办证的过程中有没有推出便民的措施?

答:河源公证处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推出并完善加急延时服务、公证服务进基层、主动核实公证事项等举措;全面推行办理公证扩大“最多跑一次”覆盖面、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创新服务方式、实行预约开展“主动上门”服务、实行办证承诺、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开展“温馨邮寄”服务、实行公开公示制度等九项便民服务措施。上述便民措施,有效的解决了群众办理公证“跑腿次数多”、开证明难等问题。

五、今年是《法律援助法》施行一周年,一年来,它为人民群众获得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今天,让我们重温一下这部有温度的法律。请问什么是法律援助?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特定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被称为法律界的“希望工程”。

公民因请求国家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发给抚恤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有关事故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中,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等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有关残疾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六、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哪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服务范围上有什么新探索?

答: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机关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我市在市、县两级均设立有法律援助机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可以在本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援助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后转交至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申请实现“市域通办”。

在扩大法援范围方面,我们主要是开展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人权司法保障,我市在原有的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到审查起诉阶段,进行了试点探索。今年5月,东源县在全省率先推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由县检察院通知县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

七、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开展得怎么样?

答:法律援助对象主要是特殊群体,包括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维护好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职责。在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方面,一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劳动仲裁及部分大型厂企等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开展日常法律咨询、指引及宣传工作,以实现法律援助的快速反应、精准对接、有效服务。二是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援处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儿童”等系列宣传活动共20余场,派发宣传资料近万份。三是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对低保户、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实现“当天办、一次办”。四是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可以在本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实现法援案件“跨区办,就近办”。让机构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法律援助一次办。

2022年,我市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39宗、残疾人案件18宗、未成年人案件696宗、老年人案件51宗、妇女案件308宗、军人军属案件17宗,实现对特殊人群法律需求的“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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