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7日市住建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线领导名单
市住建局局长 邵卫根
排水工程建设科科长 邱伟明
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王鑫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级调研员 叶国树
归集使用部部长 卢宇红
法规部部长 刘志业
市住建局上线提纲
一、2022年,新丰江水库国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Ⅰ类标准。新丰江水库也获评“中国优质饮用水资源开发基地”、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中国天然氧吧”和“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等称号。近年来市住建局围绕新丰江库区水污染防治和周边城镇污水处理做了大量的工作,请问主要的工作成效有哪些呢?
答:万绿湖不仅是河源的骄傲,更是广东和香港重要的水源地。新丰江水库作为全国第七大水库和华南地区第一大人工淡水湖,是名副其实的“生命水”、“政治水”。一直以来,我局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保护新丰江水库这一政治责任,积极推进新丰江库区周边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完善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库区周边城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一)开展库区周边污水处理设施现状调查。为深入了解河源市新丰江库区周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护情况,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新丰江流域周边乡镇及自然村居民生活污水产生量及镇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实际处理量、建成时间、使用率、收集率、处理率、配套污水管网长度等调查工作,形成《新丰江流域周边乡镇及自然村污水设施调查报告》,为进一步做好新丰江库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持续推进和完善镇级污水设施建设。目前我市新丰江水库集雨区范围内34个乡镇均已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覆盖率为100%,其中有4个乡镇(街道办)污水纳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余30个乡镇独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共建成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2座,合计处理能力7.2万吨/日,建成镇级污水管网约241公里。
(三)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市政府于2022年2月印发了《河源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现100%治理。各县(区)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制订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先水环境敏感区和污染严重地区、后一般区域的原则,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梯次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库区集雨区34个乡镇(街道办)共包含3491个自然村,其中有2997个村完成污水收集(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暗渠化收集或资源化利用),完成率为85.8%,有1807个村污水得到治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为51.7%。
(四)建立健全镇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护机制。印发了《河源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管方案》,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各县(区)相继印发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或方案),逐步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镇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体系,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二、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以及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之后,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如何?
答、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的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吹响了催人奋进的金鼓,紧接着召开的市高质量发展大会更是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指明了方向、作出了部署,房地产市场在高质量发展大会后,各楼盘访客量、成交量明显增多,新房、二手房销售实现两个“上升”。一是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上升。从全市来看,1-4月份,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09.42万㎡,同比增长13.24%。其中新建住宅销售面积97.95万㎡,同比增长17.28%;新建住宅销售套数8028套,同比增长18.92%。单从市区来看,1-4月份,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9.70万㎡,同比增长15.89%,其中新建住宅销售面积43.12万㎡,同比增长28.47%;新建住宅销售套数3525套,同比增长26.66%。二是二手房交易量价上升。1-4月份,全市二手房累计交易面积50.25万㎡,同比增长8.41%。其中二手住房交易面积46.84万㎡,同比增长47.21%;二手住房成交套数3531套,同比增长44.71%。二手房交易均价3545元/㎡,同比增长21.65%,其中二手住房交易均价3563元/㎡,同比增长15.81%。
另外,除了这两个上升,我市商品房库存面积正逐步消化,截至4月份,全市的库存销售周期为15.82个月,尚在合理区间,市区的消化周期已经降到了10.93个月,一方面反映出市区房子受广大购房者热捧,另一方面反映出我市房地产市场逐步转变为供方市场。
三、我们河源将采取哪些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答、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回暖企稳,处于“爬坡”后的趋稳期,市场仍然有细微波动的可能,我们将从“四个加强”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强预期引导。坚持“房住不炒”,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严控投机炒房,合理引导各类需求有序释放,努力保持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二是加强风险防范。全力做好“保交楼”工作,大力处置“问题楼盘”,引导帮助企业自救,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一视同仁支持优质国企、民企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引导支持房企转型发展,严防引发金融风险。三是加强政策落实。严格执行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降低首付款比例、加大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支持力度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做法,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针对性刺激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业企稳回暖。四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把好预售资金缴存关,监督房企在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开设专用账户,签订与金融机构、工程监理单位的三方协议,推广POS机直接支付购房款到监管账户;把好预售资金使用关,严格项目资金留存比例,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资金用途等条件申请核准预售款支付金额。五是加强服务意识。印制房地产交易风险提醒,提醒购房者在卖房过程中需要关注的要素和警惕的“陷阱”,减少房地产交易方面纠纷。主动下沉房企开展服务,积极开展走访服务纾困解难,组织银企座谈会推动金融服务,同时优化资金审批流程,推动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良性发展。
四、作为普通购房者,我们应该怎么样防范在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答:一是购买期房时,要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二是支付预收款时,要明确将购房款汇入预售款专用账户,不要向非专用账户缴存房款,谨慎使用现金支付。三是选购房屋时,要仔细查看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款专用账户、商品房总平面图、影响生活的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因素等。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款专用账户信息可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四是选购房屋时,要特别关注房屋抵押状态,应要求开发商明确拟购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是否同意出售此房屋,并书面向您告知。五是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购房合同是维护您合法权益最有力的保证,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开发商或中介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或签订补充合同。六是预防警惕“伪造流水”“首付贷”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在购房前仔细核查自己的征信报告,前置审核贷款资格及能够贷款的额度,警惕并远离“代办资格”“伪造流水”“首付贷”等违规违法行为,提防商品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等涉诈行为。
另外要作个提醒,购房人买房的时候要充分评估自身购房能力,因为国家规定买房的首付款是房价的三成,一旦下定决心买房并签订了认购书就要履行认购书约定的相关义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提纲
一、过去的一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很好成效,请您介绍下我市去年住房公积金工作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在扩大缴存覆盖面,发挥住房保障作用,提升服务效能、社会经济效益等四大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缴存业务持续向好
一是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人数持续增长。2022年末实缴单位达到3811家,实缴职工达到20.74万人,分别同比增长6.93%、4.29%。
二是缴存规模持续扩大。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0.23亿元,同比增长7.44%。2022年末,缴存总额达到247.61亿元,同比增长13.91%,缴存余额76.14亿元,同比增长13.01%。
三是非公有制企业单位成为缴存扩面主要增长点。2022年,新开户单位446家,净增单位247家,新开户职工2.62万人,净增职工0.85万人。全市新开户职工中,非公企业单位职工占56.2%。
二、资金使用方向更加精准
一是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更加显著。全年共有7.2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1.47亿元,提取额同比增加8.4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01%,比上年增加0.64个百分点。
二是重点支持购买首套住房更为明显。全年共为3622个职工家庭发放贷款10.98亿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3万笔111.37亿元,贷款余额61.1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76%、10.93%、9.39%。发放异地贷款555笔1.32亿元。其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45%,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10.55%。
三、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缴存企业和职工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优化使用政策,通过线上线下精准出招,缴存企业及职工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是大力推进“就近办”。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既可以在缴存地,也可以在购房所在地办理,并逐步增加市内通办业务,方便缴存职工。
二是努力推行“网上办”。2022年末,在住房公积金业务37项中,已有26项高频业务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办理事项占70%,持续推进“掌上办、指尖办”,努力实现好办、易办。
四、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
一是积极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有力助推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47.59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商品房销售总面积的11.88%。通过发放贷款带动全市住宅商品房销售金额29.59亿元。住房公积金支持全市住房消费合计27.65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金额16.67亿元,发放贷款金额10.98亿元。2022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可为贷款职工家庭节约购房利息支出32926.65万元,户均累计可节约9万元,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82%,比上年末增加0.54个百分点。
二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阶段性纾困支持政策惠企惠民。落实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的阶段性缓缴政策。2022年6-12月,有28家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缓缴金额254.26万元;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不作逾期处理政策。2022年6-12月,4名贷款职工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贷款申请不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余额85.89万元。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限额。在2022年6-12月,将缴存职工无房且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原来每户每月1000元提高到1200元,有2596名缴存职工按提高额度办理租房提取,提取总额3702.31万元,切实减轻疫情对缴存职工的影响,助力河源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收益持续增长,有力支持城市廉租住房建设。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1.14亿元,同比增长14%,为我市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615.58万元,同比增长16.94%,有力支持我市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二、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在便民服务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缴存职工需求为导向,主要采取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六个办”,实现便民服务。
一是实现“一站办”。我市公积金业务统一进驻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龙川管理部因行政服务中心场地不足,待新行政服务中心使用时迁入),设立公积金服务专窗,各承办银行同步进驻,让职工一站式办理公积金业务,改变了原来多部门跑、来回跑的局面。
二是实现“一网办”。依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我市住房公积金全部业务纳入信息系统“一网”通办,做到“业务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账户全覆盖、资金全覆盖”四个全覆盖。
三是实现“一次办”。通过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压减要件,除贷款业务需审批后面签合同外,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一次办结。
四是实施“跨省通办”。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均设立“跨省通办”专窗,指定专人负责“跨省通办”服务的咨询、解答和办理。目前已开通了13项“跨省通办”业务。
五是推进“就近办”。利用委托银行网点优势,在中国建设银行河源高新区支行设置了一台VTM自助柜员机,极大方便了河源高新区企业和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去年7月,我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从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可在缴存地办理调整为既可以在缴存地办理,也可以在购房所在地办理。同年11月,中心印发了《河源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统一线上线下业务标准、逐步实现全市跨区域通办业务。
六是推行“网上办”。在住房公积金业务37项中,已开通了高频业务线上查询和办理类业务26项,网上办理事项占比70%。缴存企业和职工可以通过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粤省事、“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公积金业务。
三、我市住房公积金今年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以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开展“服务标准落实年”活动、竞标争先行动、创建“青年文明号”为抓手,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提升综合管理水平。贯彻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将党建工作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加深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程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是进一步突出扩面建缴,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坚持规范管理、精准扩面、政策引导、执法促建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扩面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采取主动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等措施,努力扩大覆盖面。
三是进一步积极发挥作用,提升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实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租售并举制度要求,强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管理,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解决职工住房需求,积极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
四是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树牢安全底线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资金流动性风险监测,加大业务内审稽查,防范化解贷款逾期风险,强化网络安全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五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公积金。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尽快推动征信信息共享应用,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和发展,探索开展业务办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便捷度和服务效能,尽快实现建设部提出的“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的目标。
六是持续开展服务提升行动,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以缴存职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文明服务水平,树立优良的住房公积金行业新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