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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8日 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2-06-16 10:09:21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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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8日市生态环境局

上线领导名单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丽云   

综合科科长 杨智辉

应急与信访科二级主任科员 高志良   

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赖志刚   

     一、优良的水环境是我市最靓丽的生态名片,请问我市水环境质量如何?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水环境保护?

近年来,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均达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新丰江水库(万绿湖)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2020年、2021年万绿湖先后获评“中国天然氧吧”“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东江干流河源段水质长期保持Ⅰ-Ⅱ类标准,2022年东江入选全国“最美家乡河”。优良的水环境,持续厚植了我市生态环境核心竞争优势。

我局坚持保好水、治差水,紧盯水质达标攻坚,全力打好碧水保优战,主要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一是坚持不懈推进治水。印发实施了《河源市新丰江水库及其主要支流水环境(降氮控磷)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212025年)》《河源市市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等文件,扎实开展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畜禽养殖专项执法等行动,做好水功能区水质保护工作。二是紧盯断面达标攻坚。成立了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专班并加强专项督导,督促整治个别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系统治理东埔河黑臭水体,如期实现消除黑臭并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全市划定1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4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四是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全市累计建成镇级以上污水处理设施101座、配套管网约1288.71公里,处理能力约56.84万吨/,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906座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约2174.5公里,处理能力约5.9万吨/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021年省考核要求的40%。五是推进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基本建立了东江流域、韩江流域和深莞惠经济圈(3+2)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与惠州、赣州等市多次开展跨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六是积极开展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争取省支持出台了《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建立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为东江水质保护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坚持保好水与治差水并重,紧盯一江一库、考核断面和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强化系统治理、多措控污治污,进一步加强我市水环境保护,力争水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省。一是坚持系统治水,推进水污染防治。扎实开展新丰江水库及其主要支流水环境(降氮控磷)综合整治等行动,持续推动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积极开展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调查评估,推进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省下达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民生实事任务。二是减少生活污染,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加快完善城镇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落,建设污水处理厂或处理站,对于散居户优先采用就地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三是严控养殖污染,引导实施生态养殖。进一步开展新丰江集雨区畜禽养殖专项执法“回头看”行动,健全禁养区长效防控机制,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反弹,以水环境和土壤的环境承载能力来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引进推广“种养结合”“以种定养”的生态养殖技术,鼓励和支持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提标升级,因地制宜增加脱氮除磷工艺,新增规模畜禽养殖实现零排放。四是严防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绿色种植。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源头管控农药化肥使用,推广使用有机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完善桉树林改造退出机制,推进完成桉树林改造任务。

二、目前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如何?主要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今后如何继续巩固提升我市空气质量?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排名全省前列。“十三五”期间,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从201697.3%提升至202098.9%,跃升为全省第一;20221-5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7.4%,同比提升了2.7个百分点,排名全省前列。多年来全市酸雨频率为0,未出现酸沉降;空气质量6项指标稳定达标,PM2.5年均浓度自2019年以来稳定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25微克/立方米)。

近年来,我局多措并举,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一是健全大气污染联治机制。印发实施《河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成立大气攻坚工作专班和专家咨询组,每年都扎实开展臭氧和PM2.5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落实“管车、降尘、治污、禁烧、控放”五大措施,实行每日巡查、会商研判、预警预报制度,采取错峰生产、限产等措施积极主动应对污染天气,2021年开展污染天气应对17次共110天。二是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36家省市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355家“散乱污”企业、79台生物质和74台燃煤锅炉整治,推动30条炉窑达到B级管控级别。三是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8万余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黑烟车”禁行区。完成机动车遥感监测和“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14个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建设。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全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公交电动化率达95.14%。四是推进面源污染治理。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联防联治,协调住建部门常态化开展施工扬尘整治,严格落实今年31日正式实施的《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督促各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治理“6100%”规定。协调城管部门开展常态化餐饮油烟整治、禁止露天焚烧,加密中心城区重点路段洒水频次,严厉打击市区露天烧烤档。建成智慧工地管理平台,14个高清视频24小时监控市区烟尘排放,连续多年春节期间未出现污染天气。五是强化科技治气作用。在臭氧污染高发期,在市中心城区开展VOCs走航监测,排查VOCs高排放企业,编制精准管控位置图,有效削减污染物。

接下来,我局将按省、市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河源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三、“三线一单”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简单介绍下什么是“三线一单”?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三线一单”实施应用情况如何?

答:20186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三线一单”工作要求。“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通过编制“三线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现在一张图上明确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要求。

根据省工作部署,我市于202177日印发《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于202181日起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一是主要目标。《方案》明确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主要目标要求。二是划定了环境管控单元。将河源市全域划分为181个环境管控单元,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实施区域空间分类管理,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8个,重点管控单元36个,一般管控单元57个。针对三类环境管控单元,提出差异化管控要求,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该区域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为工业集聚发展和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区域,该区域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发展;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该区域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功能稳定。三是制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18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清单,“181”为环境管控单元对应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线一单”工作历时两年半,我市高度重视,市级层面统筹、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形成科学合理、符合河源实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四、去年827日至9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我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怎样?案件办理情况怎样?我市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始终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督察整改为重要契机,着力解决一批我市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督察整改进展情况。经梳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整改事项主要包括3大方面共17个问题(5个河源个性问题、12个全省共性问题)。我市已第一时间编制《河源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报请省审定,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制定了61项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同时,我市严格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落实“清单式+项目化+责任制”管理,实行市领导包案督办机制,由15名市领导对16个事项(4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个性问题、12宗交办信访件)进行包案督办,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区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强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17个整改事项中,已完成1个(农村集中供水问题),其余16个整改事项正在按时序进度落实整改。

(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据初步统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转办我市225宗信访案件,截至20225月底,已基本办结225宗(含阶段性办结16宗),办结率100%。责令整改179家,立案31家,罚款约121.93万元,立案侦查1宗,刑事拘留1人,有效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有力震慑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加快印发实施《河源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及措施,推动切实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继续依托市领导包案负责、挂案督办、专案盯办机制,落实“一线工作法”,主动上门协调,精准跟进督导,严格现场核查,确保督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不留死角盲区,严防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市对县(区)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扣分,并视情况进行通报、约谈。二是统筹推进系统整改。坚持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与推动经济社会稳中求进健康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八大攻坚行动(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矿产开采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地规范管理、交办信访件办理、大气环境臭氧和颗粒物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推动5个个性问题、12个共性问题尽快按要求彻底整改到位,加快实现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清零。三是巩固前期整改成果。对照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常态化开展问题查摆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上级检查、群众监督和历史检验。

    、污染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请问我市污染减排工作情况如何?

“十三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措施。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环境质量改善。2021年,我市持续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减排措施,纳入“十四五”减排的四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量871.76吨、氨氮减排量215.93吨、氮氧化物减排量1491.24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258.86吨均超额完成省下达减排目标任务,为我市“五大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目前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如何?

“十三五”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积极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目前,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2021年,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8.5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有关违法违规活动污染严重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因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或人居环境安全事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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