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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 市税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2-03-25 16:26:06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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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市税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上线领导名单: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李伟辉  

货物和劳务税科四级高级主办 钟靖

所得税科一级行政执法员 范适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佰朗

综合规划科科长、乡村建设科科长黄陈强

市税务局上线提纲

一、主持人: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请问,过去一年全市税务部门实施减税降费的成效如何?今年,又将采取怎样的措施,来保障这新一轮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答:减税降费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助企渡过疫情难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措施,是受益面最大的惠企税费政策。过去一年,我们充分发挥市、县区税务部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作用,通过编制政策指引、应用减税降费管理服务平台、实施“清单”式管理、开展常态化督导督查等举措,以最大力度、最快速度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去年1-12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0.23亿元。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因时应势进行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市场主体、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一招。目前,全市税务部门已全面启动税费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进一步凝聚力量,聚焦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提高落实质效,特别是重点围绕2022年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的新特点做好政策宣传,全力打好减税降费主动仗攻坚战,确保该免的免到位、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

二、除了减税降费之外,《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到了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请问在支持就业创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方面有怎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这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这里的重点群体包括您刚刚提到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还有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现为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就业,可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我省均按国家规定的最大上浮幅度确定创业就业两项政策在省内的执行标准。具体来说,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限额依次扣减9000元;招用重点群体人员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限额依次扣减7800元。

三、据了解,国家还推出了一系列缓缴税费政策措施,能为我们介绍一下相关缓缴政策吗?

答:去年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延缓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部分税费,比如,企业所得税、除代扣代缴外的个人所得税等等,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

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今年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可以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在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基础上,还将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继续延长6个月的“红利”。各级税务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已发布了相关政策解读,欢迎各位观众浏览“河源税务”“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政策信息。

四、如果纳税人已经缴纳了相关税款的话,是否还能享受缓税政策呢?

答: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当然可以。根据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比如,纳税人按照30号公告规定,延缓缴纳了所属期为2021年10月的税费,并在2022年2月5日缴纳入库。对该部分税费,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五、据悉,税务部门每年都会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我们市税务部门在这方面又推出了哪些便民利企举措?

答:为更好地推进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5大类20项80条举措的基础上,我们市税务部门将推出“智慧税务·春暖槎城”成果计划,包括“网格服务”全天候、“远程帮办”全覆盖、“非接触式”便捷办、“税村联动”创品牌、“一窗办理”集成办等10项内容,通过多种方式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涉税需求,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新体验。比如,在“远程帮办”方面,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实现贯通“问、办、查、评、送”一体化服务;在“税村联动”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去年推出的“税爱未来·便捷100+”税费服务进村居品牌,探索拓展“税爱志愿者服务点”的业务范围,让村民、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包括税费业务在内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一窗办理”方面,将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服务,推动从“一窗受理”到“一窗办理”的转变,最终实现不动产业务“一窗办理”。

六、近期,我发现个人所得税APP提醒我们可以开始进行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能不能为我们介绍一下怎样办理或者通过哪些渠道办理年度汇算呢?

答:关于此次年度汇算,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其中,第七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个渠道: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

网络办方面。我们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我们提供了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选择使用预填服务并确认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后即可快速办理年度汇算,非常方便快捷。此外,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邮寄办方面。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邮寄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可以从广东省税务局官网上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事项的通告》,然后将申报表寄送至定点集中受理的税务机关进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邮寄申报需要清晰、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大厅办方面。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或邮寄,也可以前往辖区内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市乡村振兴局上线提纲

一、2021年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什么成绩?

答:2021年,河源市乡村振兴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整体谋划、深化拓展,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为培育广东农业农村现代化新样板提供有力的乡村振兴支撑。

(一)脱贫成果得到初步巩固。2021年,有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平均收入达到18892元,比2020年增长11.37%,超过全市农村居民增速水平。防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运行,动态监测“两易人员”487户2094人,并精准落实就业、产业、消费等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了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全部行政村成为干净整洁村,54.4%的行政村成为美丽宜居村,34个行政村成为特色精品村。

(三)乡村建设得到有效提质。源城区荣获全国“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源城区“蔬香田园”、连平县“十里花灯”、紫金县“红色传承、古韵茶香”等示范带建设成效初显。东源县“诗画田园”示范带被评为省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东源县大坪村被评为省“十大美丽乡村”称号。

(四)乡村产业得到有效发展。2021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0.26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全市累计培育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87家。东源县成功申报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县。

     (五)乡村治理得到有效提质。紫金县龙窝镇“‘小积分’撬动乡村治理‘大格局’”的做法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最佳案例;和平县大坝镇水背村、龙川县佗城镇枫深村获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连平县忠信镇司前村、龙川县黄布镇宦境村获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镇、39个村获评为全省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镇村。

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为贯彻落实两条底线任务,我市乡村振兴局有哪些举措与目标?

答: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对于做好“三农”工作、稳定“三农”基本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于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一)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紧扣“保供固安全”目标要求,将保障粮食安全底线纳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重点内容,积极支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土地流转等工作,督促基层政府扛起粮食安全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粮食安全生产。

(二)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农村人口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群”,坚持因人因户施策,确保487户2094名监测对象达到稳脱贫标准的基础上,以2021年度的农村低保标准的1.5倍(1.1万元),动态监测以脱贫人口中的特困人员、“三留守”人员、因疫因灾遇困群众、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的防返贫对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市局将如何系统谋划今年重点工作?

答:在常态化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我们将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项重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突出抓好乡村发展。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第一要务,支持服务农业产业平台建设,不断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将灯塔盆地的规划建设放在“一区四带”的首要位置,在基础设施、环境整治、深化改革上给予项目倾斜,支持灯塔盆地创建国家级农业高新区。以1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重点扶持24个特色产业专业镇、124个特色产业专业村的发展,引领带动更多农户从中增收获益。借鉴美林油茶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合作模式,完善农业企业联农益农机制,引导更多优质企业发展乡村振兴产业。

(二)突出抓好乡村建设。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打基础、补短板、促提升,厚植河源农村的靓丽底色。开展农村破旧泥砖房清拆扫尾攻坚行动,持续发力“三线”整治,让全部乡村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2022年整改不少于900个问题户厕、新建不少于20个公厕,同时,按照公厕每年不超过1万元/个的管护资金,持续加大管护力度。确保2022年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安全饮水合格率90%以上。全域实施“五美”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确保2022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1%以上,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50个行政村建设成为特色精品村。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实现15条县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取得明显成效,每个镇加快建设1条以上的美丽乡村风貌带或美丽乡村精品带。

(三)突出抓好乡村治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头雁”工程,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总结提炼龙窝镇“五老一贤”工作法和“积分+”治理模式,推广顺天镇关心关爱困难群体“一户四联”和“三个一”工作机制,打造更多国家级、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乡村治理经验。

四、各县区都在积极谋划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能否给我们简单介绍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情况?

答:我们引导各县区选择资源禀赋优越、自然条件较好的镇村,按照“以点带面、连线连片,分类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谋划两条以上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全市五县二区各2条,灯塔盆地1条,共规划了15条乡村振兴示范带,覆盖22个镇、114个村(居),总长268公里。在具体推进中,我们主要把握了四个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各县区规划的2条示范带,分别由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各挂钩联系1条,从规划到建设,都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这样有利于统筹资金、整合资源,高位推进、高效落实。

(二)突出农民主体。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群众、农村工匠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通过村规民约,参与乡村治理,让农民群众在参与中分享建设成果。

(三)注重乡土特色。按照“一带一主题”思路,注重沿线村庄的历史、人文、生态、产业、旅游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力争建成具有鲜明客家人文风情、地方特色突出的示范带。

(四)做到量力而行。坚持花小钱办成事的原则,引导各县区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注重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造景式的形象工程。目前,15条乡村振兴示范带累计投入8.7亿元,源城区“蔬香果园”、连平县“十里花灯”、东源县“诗画田园”、紫金县“古韵茶香”、龙川县“诗意山居”等示范带,初步达到“点上有示范、线上有颜值”的效果。

五、对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行动,2022年实现乡村振兴见到显著成效,市乡村振兴局今年有哪些具体举措,确保成效落到实处?

答: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完善体制机制、宣传引导、要素保障和督导考核四项机制,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科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取得实效。

(一)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制定《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建立完善乡村振兴专项组分析会商机制,引导各级各部门继续高位推进乡村振兴。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三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座谈会、外出乡贤会)的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讲解乡村振兴战略和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在乡村规划、建设、管护等工作中,充分听取和采纳群众意见建议。重视乡土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农村工匠、科技特派员等乡土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进一步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始终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使用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将最强的力量、最好的资源、最多的资金、最优的服务向农村倾斜,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严格督导考核。持续细化完善乡村振兴每月检查、季度亮灯、年度考核和第三方监督的评估体系,加强日常的跟踪调度和管理,每月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直奔农村一线暗访督查,奖优罚劣、激励奋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水平、乡村振兴开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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