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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 市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1-09-17 17:01:50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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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上线《河源市政风行风热线》

上线领导名单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益东    

总工程师  钟惠智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钟育林 

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庆锋 

上线提纲

   一、请问: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哪些重点领域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答:今年以来,我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目前我局主要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开展新型墙体材料行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方面确定8大项工作任务。其中,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放心消费工程是今年重点开展的实事项目。在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面,今年全市计划完成食品抽检不少于1.7万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食品抽检12380批次,占全年任务72.82%。在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放心消费工程,今年全市计划完成不少于14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快筛,覆盖全市不少于41家农贸市场,截至目前,已快检食用农产104398批次,占全年任务70.73%。

   二、每年的9月份是全国“质量月”,请问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及我市活动安排有哪些?

   答:“质量月”是国际上普遍开展的一项群众性质量活动。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这是一项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并以推动质量水平提升为主线,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

   今年河源市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有:一是启动第二届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二是在河源日报组织开展“质量月”系列专版专题报道,制作质量月公益宣传片,在河源综合频道以及市区商场、住宅各类广告屏播放质量月公益宣传片;三是举办质量诚信教育主题教育活动以及质量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四是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五是开展“质量月”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行动、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排查工作。

   三、申报河源市政府质量奖要具备什么条件,奖励金额是多少?今年会评审吗?

   答:河源市政府质量奖是河源市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河源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河源市在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工程、环保质量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

   凡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或其他先进管理模式,质量工作成绩显著等基本条件的企业或组织都可以申报该奖项。该奖项的评审过程中将会对大型企业(包括盈利组织)、中小型企业以及非盈利性组织进行评估,每届评选出的获奖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3个,每个获奖企业或组织可获得30万元奖励,奖励经费将由河源市财政统一安排。

   今年将举办第二届市政府质量奖,计划9月底发布公告,11月左右评审。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以促进企业或组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宗旨,以社会公示、专家评议、政府决策为科学程序,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不得向企业或组织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四、节日期间,有很多小朋友到儿童公园的游乐场玩,游乐场内有很多大型游乐设施,比如摩天轮之类的,请问这些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吗?

   答:大型游乐设施属特种设备的重点监控设备,市场监管部门会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日常监管,确保设备都有登记、有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有安全隐患需整改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目前我市在用的64台(套)游乐设施,均在检验有效期内。同时,针对近期湖南邵阳弄子景区、河北邯郸赵王欢乐城相继发生“高空飞翔”大型游乐设施事故,我局要求全市“高空飞翔”设备须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营单位要健全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突发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置机制,按规定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加强信息沟通畅通渠道,遇有突发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

   在这里也提醒家长们,带小孩乘坐游乐设施要注意四看:一看乘坐的游乐设施是否适合小孩的身体状况;二看乘客须知,了解游乐设施的运动特点及对乘客的要求;三看乘坐的游乐设施是否经过安全检验,有无检验合格证;四看安全装置(如安全带、安全杠等)是否安全可靠。

   五、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市民都很关心应节物品价格问题。请问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哪些措施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答:中秋、国庆期间,因疫情、节日消费需求集中释放等因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有所增加,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以确保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对批发零售环节的监测巡查,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监测频次和力度,及时掌握最新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对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立即组织专题研究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化解价格矛盾纠纷。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第一是加强应节产品价格监管。民生无小事,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价格巡查检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第二是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两节期间人群聚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需求有所提升。加大防疫物资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第三是加强旅游业价格监管。两节期间群众旅游、出行流动需求大幅提升,强化旅游业价格监管,着力规范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第四是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监管。加强对公路、铁路、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第五是加强电商平台价格监管。两节期间网购平台进行价格促销活动增多,加强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加大明码标价宣传力度,提醒告诫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经营,严格履行价格承诺,自觉履行稳价社会责任,维护稳定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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