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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5日 市民政局、市残联
日期:2021-08-31 10:26:17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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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5日市民政局、市残联

上线领导名单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赖松兴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叶华强

社会救助科副科长 陈 伟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吴文生

康复科科长 李雪女

教就科科长 黄培先

   市民政局上线提纲

   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市民政局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答: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局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结合民政职能和实际,及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14个项目实施方案,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各项为民实事,目前已完成的4项、按时间节点正在推进的10项。其中:

   (一)婚姻登记实现“全城通办”。我市从今年6月21日开始实施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均可办理以下婚姻登记业务(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一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是户籍在本市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有效解决了户籍在本市的内地居民外出(不在户籍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便的问题,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节约了办事时间和成本。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从4月22日起,全面推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了更多暖心贴心的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就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三)开展全市底线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调研。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派出3个调研组由局领导带队进村入户开展调研,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查找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政策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聚焦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关注、影响面广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推进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四)开展全市“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完成底线民生保障提标工作,城镇、农村低保人均标准分别从2020年的每月772、532元提高到849元、585元,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09元、276元提高到631元、286元;城镇、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235元、851元提高到1359元、936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1820元提高到1883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227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175元、235元提高到181元、243元。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加强与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比对,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巳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返贫人口以及其他特殊脱贫人口进行摸底排查,排查易返贫对象152户632人,易致贫对象277户1211人。全市民政系统393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与542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开展结对帮扶。

   (五)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在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它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自“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有13家行业协会实施减免收费举措,减轻企业负担金额214.11万元,惠及633家企业;共有4家行业协会实施降低收费举措,减轻企业负担金额497万元,惠及18家企业;共有1家行业协会实施规范收费举措,减轻企业负担金额4.25万元,惠及11家企业。

同时,智慧社区试点、市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记住红色地名•赓续红色基因”地名文化宣传活动、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大爱救心”、贫困家庭白血病患儿“联爱工程”、留守儿童“福彩夏令营”、“酷暑送清凉”专项救助等具有民政特色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其他专项行动也已正在有序推进。

    二、围绕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结合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市民政局今年的主要工作思路有哪些?

   答:今年,我局将立足民政职能,继续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在我市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启动筹建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四个不摘”政策,扎实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专项行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继续抓好抓实农村“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创优关爱服务方式,推动形成关爱“三留守”人员的长效机制。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社区治理创新示范、智慧社区建设等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有关试点工作。

   三:市政府将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列入今年“十件实事”项目,请问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答:根据省的部署要求,“双百工程”主要任务是用两年时间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服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农村留守妇女以及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有需要的群众、家庭、社区打通民政服务“最后一米”。我局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并研究制订实施工作方案,完成人员整合任务和线上培训工作,协调落实配套经费,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全市实施“双百工程”推进会,全面推进“双百工程”工作落实落细。我市101个镇(街)1441个村(居),2022年底前将配备社工不少1643人,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其中今年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社会工作服务点72%覆盖。目前,完成了“双百工程”562名整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82个社会工作服务站的选址复核工作。经县区核实上报省统一公开招聘今年全市招聘785名社工,我局委托市考试办开展招聘笔试、面试的考务工作。目前,已完成招聘笔试工作,将于9月4日—5日进行面试。

   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方面,市民政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民政部门在乡村振兴中担负着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通过就业产业等乡村振兴措施脱贫的原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积极就业,坚决守住不因“脱保”“漏保”而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建立涵盖低保户、特困户、低收入家庭等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三是落实救助帮扶机制。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对低收入人口按规定程序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依规发放救助帮扶资金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深入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完善社会救助各项制度。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研究制定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规范,完善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五是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继续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双核查机制,提升社会救助的精准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行政文书使用工作,以行政文书的标准化推进工作规范化。继续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用好绩效评价结果,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

   市残联上线提纲

   1、市残联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如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

   答: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全市各级残联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以“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为标准,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最终落脚点,深入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精准康复、教育助学、文体活动、上门评残办证、辅具适配等实事共59件,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从2003年开始,全省开展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免费康复训练项目,康复训练项目救助对象为具有广东户籍、有康复需求的听力、脑瘫、智障、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应由项目受助儿童监护人向当地残联提出申请,项目地区残联会同有关机构评估审核后确定资助对象,并安排至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全市现有22个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今年服务儿童947人。在公办机构全免费康复,民办机构康复补贴为2000元/人•月。同时,0-6岁儿童自费安装人工耳蜗的,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2万元的,市残联审核后补贴2万元。

   二、开展为残疾人安装假肢和矫形器工作。假肢和矫形器是直接为肢体残疾人弥补缺陷、增加代偿功能、促进其参与社会生活。该项目是广大肢体残疾人,特别是处于学习、就业阶段贫困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切合实际的一项康复需求。市残联高度重视假肢和矫形器适配工作,近期专门组织辅器适配技术人员到镇、村为残疾人假肢适配进行取模、安装。今年已为132位肢体残疾人安装了85例假肢、96例矫形器,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我市残疾人可以向县区残联提出申请或者直接致电市残疾人辅具中心申请,电话:3389090。

   三、开展为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病患者上门办证工作。针对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残疾孤儿及严重精神病患者的办证问题,各县(区)残联联合卫健部门、民政部门,进一步优化残疾人证办理程序,组织办证人员与鉴定医师直接到乡镇、村、社区残疾人家中,采取上门服务、上门评残、集中评残日等方式,打通残疾评定“最后一公里”,方便残疾人办证,让残疾人及时享受国家政策。

   四、开展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工作。我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是根据不同残疾类别、残疾程度、不同居家条件为残疾人家庭量身定制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配置和改造残疾人家庭门口坡道、厨房灶台、扶手、 沐浴椅、坐便椅等设施。

残疾人如何申请家庭无障碍改造呢?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县(区)残联派相关专业人员入户对残疾人障碍程度、家庭状况进行考察评估,在专业评估的基础上,组织技术人员制定无障碍的改造方案,并经申请对象认可后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五、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残疾人的基本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国家就业优先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市将残疾人就业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大力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加强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引导农村残疾人就业、发展盲人按摩行业,进一步推动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充分、稳定就业,有力的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近几年,我市每年举办职能培训、种养培训、盲人按摩等技能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盲人按摩培训班,盲人培训后可达到100%就业。为此,对有需求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朋友,可以到当地残联报名参加培训和就业登记。

   六、开展今秋助学活动。一是市残联给予当年考取就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残疾人一次性助学。对考取大中专院校以上的残疾人学生,凭本人当年高考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残疾证等资料证明,到各县区残联进行申请,填写“河源市残疾人学生助学表”,送市残联审核后统一补发助学金,大学本科:5000元;大专3000元;中专2000元。高中以下(含职业高中、高级中学)由各县区负责助学。二是落实“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行动,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读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其中专科生每人10000元,本科生每人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0000元。申请方式:登录“广东省助残补贴管理系统”申请,或到当地县区残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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