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在线访谈 > 往期回顾
4月7日 市扶贫工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日期:2021-04-07 17:05:42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4月7日市扶贫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上线领导名单

   市扶贫工作局副局长张佰朗

   扶贫开发指导科科长黄陈强

   市税务局副局长陈建洪

   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钟靖

   纳税服务中心主任卢耀环

   市扶贫工作局上线内容

   一、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答:一是实现全面脱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568户107372人全部脱贫,255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目标。

   二是收入大幅增加。2020年全市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618元,是2015年的4.68倍。全市255个相对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41元,是2015年的2.94倍。村集体收入平均38.56万元,是2015年的13.77倍。

   三是政策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教育、低五保等保障政策100%得到落实,全面解决因学致贫、因病致贫等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四是生活质量显著提高。贫困人口全部住上了安全住房,全面解决了农村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实现集中供水。

   五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河源累计投入扶贫资金46.32亿元,极大地改善农村的发展条件。255个相对贫困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基本完成,村委到自然村通硬底化道路、村内巷道硬化工程、禽畜圈养、集中供水完成率均达到100%。

   二、在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重点从哪几方面开展精准帮扶?

   答:一是继续做大做强产业。完善扶贫产业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就业、入股分红、保价收购等方式,最大程度地增加贫困户收益。扶持扶贫企业做大做强,新增9家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1996笔、6288万元。新增创业致富带头人184个,10人被被评为省级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群众脱贫增收的中坚力量进一步增强。

   二是提升就业质量。对2019年没有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口4178人,全部接受了一次以上的岗前技能培训,有意愿就业的30396贫困劳力全部实现了就业,建设扶贫车间、作坊269个,吸收1450名贫困劳力在家门口就业。新增公益性岗位962名,解决特别困难家庭就业问题。

   三是做好资产扶贫。注重盘活土地、林地和闲置房屋资源的使用权,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减少企业运营风险。一些因条件限制发展产业困难的镇村,统筹部分扶贫资金,投入到水电站、工业园区等收益稳定的单位,年收益率平均达到10%。

   三、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按照“行政撬动、市场带动”的理念,创建深河扶贫服务中心。该中心已经成为全省有影响力的综合性扶贫服务平台和消费扶贫主阵地,被省授牌为“广东省消费扶贫创业创新基地”。

   二是在全省首创脱贫攻坚“问题直通车”制度,督促问题迅速解决。

   三是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审批绿色通道,引入审批“暂时容缺机制”,推广“交钥匙工程”,实行“代办制”,有效解决了扶贫项目审批难、资金使用慢的难题。

   四是在全市推行“积分制”,对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给予量化积分,通过积分与奖励挂钩激发贫困群众勤劳致富意识。

   四、我市的消费扶贫工作做了许多创新动作,请谈谈具体内容和下一步打算。

   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在2019年搭建平台、建立团队的基础上,去年我们又成立了市消费扶贫工作专班,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消费扶贫。2020年,在全省21地市消费扶贫专馆考评中,河源馆为“好”等级,全省排名第三。

   一是出政策。在省内率先出台《河源市消费扶贫示范企业认定和资金奖补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消费扶贫示范企业认定,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进行奖补。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安排不少于50%职工福利份额用于采购扶贫产品。

   二是搭平台。建设了以扶贫产品展销为重点的深河扶贫服务中心,被省认定为“广东省消费扶贫创业创新基地”,并在此基础上搭建了深河扶贫服务中心+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交易市场河源馆、消费扶贫中心(深圳)河源馆+各县区扶贫产品展销区+各镇村(居)电商扶贫平台的“1+2+7+N”实体平台、“深河助农”网上商城,对接电商、超市、产业基地等192家,每年接待参观调研、业务洽谈近4万人次,实现销售收入3500多万元。

   三是建队伍。成立河源市消费扶贫协会,目前有会员企业122家。引进专业团队,与70名“网络红人”长期合作,聘任11名“扶贫爱心大使”,举办“第一书记代言”、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班等,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河源扶贫”产品代言队伍。

   四是育品牌。推广“河源扶贫”区域公益品牌,目前共授权78家企业(合作社)、133个扶贫产品使用,提升本地扶贫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实施消费扶贫月升级行动,2020年共举办市级展销推介活动15场,签约扶贫产品近2亿元。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开展2020年度消费扶贫示范企业认定,落实有关奖补政策;继续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消费扶贫展销会,按照上级要求在一定范围布设消费扶贫专柜,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进一步发挥消费扶贫协会和深河扶贫服务中心作用,促进产销稳定对接。

   五、今后我们的重点工作是什么?怎么干?

   按照中央、省的部署要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我们的工作重心将转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脱贫村、脱贫人口,保持财政现有的投入力度、帮扶队伍以及工作节奏总体稳定,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持续发展帮扶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支持就业创业,让脱贫人口更加充分稳定就业。深入推进消费帮扶,完善帮扶产品产销体系。延续“三保障”政策,对脱贫人口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健全预防返贫监测机制,防止返贫致贫。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对已经确权的11.45亿元经营类和权益类扶贫资产加强管理,实现扶贫资产效益最大化。

   二是深入总结脱贫攻坚经验。继续深入系统总结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形成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行归纳提升,指导今后工作实践。表彰奖励在脱贫攻坚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强扶贫档案整理,做好扶贫档案移交工作。

   三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认真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研究定点帮扶、相对贫困监测预警、常态化扶贫工作推进等机制。注重发挥灯塔盆地作为生态河源主战场、乡村振兴“主引擎”作用,探索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推动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干部配置向农业农村倾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六、在衔接乡村振兴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河源市关于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深河帮扶指挥部联合出台方案,建立健全返贫监测机制,对易返贫和易致贫的358户对象因人因户施策,给予及时帮扶,实现动态清零。加强对2900多名驻村干部的乡村振兴业务培训,每人最少培训5期以上,为就地转化为乡村振兴工作队做好准备。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上线内容

   一、目前全国各地税务部门都陆续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请问,今年的“春风行动”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答: 2021年,河源市税务局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以“推百项措施,换百分满意”为目标,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包括10大类30项100条便民利民惠民具体措施。

   二、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国市场主体发展乏力。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据悉,部分优惠政策是有具体执行期限的,目前延续实施应对疫情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延续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方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以上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

   (2)个人所得税方面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上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

   三、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减负力度非常大。据悉,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减税降费提出了新要求,具体涉及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答:今天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税费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激发市场活力方面。今年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二是稳岗就业支持方面。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继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三是激励研发创新方面。除了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激励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四是提升人民幸福感。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市民缓解住房困难。

   四、今年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扩大了,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等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请问除此之外,还有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如果这类人员要参保的话应该怎么样参保呢?

   答: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自4月1日起,将8类特定人群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可由所在从业单位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具体包括以下8类人群:

   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单位见习人员;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村(社区)两委人员[包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以及有关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的志愿者。

   如果参保人想参保的话,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从业单位可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缴费所需资金由各相关参保单位负责。


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低碳行动,保卫蓝天 x 关闭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人民幸福“心城”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