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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日期:2021-04-02 14:44:28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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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上线领导名单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建伟

   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副站长  吴平

   政策法规与改革科科员  欧阳健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分局局长   张少锋

   森林分局科长  欧志权

   市林业局科员  段雄

   市农业农村局上线内容

   一、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

   答:(一)、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开展对各县区推进宅基地管理审批实地调研,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河源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政策文件,规范了宅基地审批管理,引导村民有序、规范开展宅基地建设住宅申请,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开展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指导,确保宅基地管理审批相关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推广。以“政话土说”的方式,制作了宅基地管理宣传动画,印发了宅基地有关政策宣传手册及工作手册,以图文并茂,广大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目前,已印制各类宣传资料约25万份并发放到各县镇村。

   (三)、提升工作水平。为切实提升宅基地管理工作队伍业务水平,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了全市宅基地管理专题培训班,对市、县、镇三级涉及宅基地管理审批部门进行专题培训。同时为了提高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效率,加强政策制定针对性,我局组织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用地需求调查工作,启动了宅基地管理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指导乡镇基本建立了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

   二、春耕生产情况

   答: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要求,切实做好春耕生产各项工作。

   (一)、早动员、早部署。我局早在2月上旬对春耕备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指导各县区及早着手春耕物资调运和农业防旱抗旱工作,发动群众早做准备,抓抢时机,及时引水办田开展早稻育秧、抛秧工作,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我市大面积春播春种已从3月初开始。截至目前,我市春种花生、玉米、大豆等旱地作物任务已基本完成,早稻插秧将在清明前后完成。

   (二)、稳面积、保产量。我局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将全市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和复耕撂荒耕地任务下达各县区。今年全市计划春播春种农作物总面积126万亩,其中粮食作物98万亩,花生、蔬菜等经济作物面积28万亩。

   (三)、严执法、保春耕。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农资门店经营资质及在售产品质量价格,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35人次,检查农资门店123家次。据统计,受原材料、人工、运输等成本上升的影响,目前我市农资价格较去年同期略高,但整体供应有保障。

   (四)、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种植面积核查工作,并积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公众号宣传和资金发放。

接下来,我局将加大春耕生产指导力度,抓紧抓好田间管理、农业抗旱措施落实,加强对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需监测、调剂调运和监管执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与气象、三防、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旱情跟踪监测,及时掌握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开展抗灾减灾技术指导,科学推进防灾抗灾工作,切实减轻干旱对春耕春种的影响。

   三、禁渔情况

   答:(一)基本情况

   1.禁渔期时间:2021年3月1日0时-6月30日24时

   2.禁渔范围:东江及通江湖泊(含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新丰江河流等)、韩江支流等大小湖泊、水库、江河水系。基本上除了养殖水体,全部禁止捕捞工作。

   3.禁止作业方式: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了《河源市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亮剑2020-1”东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和禁渔期执法行动工作组,确保禁渔期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全市各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深入渔区、渔村、渔户开展广泛宣传,使禁渔管理制度逐步深入民心。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据统计,全市各级渔业执法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行动90余次,执法船85船次,执法人员390人次,共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20公斤,取缔违禁渔具229件(779米),收缴电捕鱼具2套,没收涉渔“三无”船艇3艘、PC胶管排筏1艘,查处案件2宗。有效保障了我市禁渔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在册745艘捕捞渔船已经全部停船靠岸。

   市林业局上线提纲

   一、清明节即将到来,我市大部分地方都有清明祭祀的习俗,再加上今年干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针对这样的情况,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答:清明节即将到来,全市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采取4点工作措施:

   一是压实防火责任。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推动“林长制”落地,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落实镇村责任。各地要督促镇村在村(居)层面划片包干,充分发挥干群的积极性,共同把好路口、巡好山林、盯住墓地,及时发现劝阻进山人员,消除火灾隐患,遇到火情迅速应对,最终实现封住山、管住人、巡好山、盯住坟。三是落实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要督促各级护林员在网格范围内定岗定责定位。

   二是精准宣传教育。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让防火常识入户、入脑、入心。同时进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挨家挨户签订承诺书、保证书。二是要加强警示宣传,把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对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严格查处,将处罚案例以“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发挥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是管控野外火源。清明期间,我市各地有祭祀习俗,焚香、燃放烟花炮竹、点烛烧纸等祭祀活动相对增多,往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清明期间上坟祭祖和农事用火引发的山火的风险很大,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从严从细抓防范、抓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辖区网格化管理,摸清回乡上山祭祀的情况,提前做足调查统计。对林内坟地、墓地等重点部位,实行专人把守,严看死守,坚决杜绝野外随意用火。   二是护林员要增加巡护密度,对不认真履职的,责任心不强的,要坚决追责问责。三是要对重点地段、入山路口,坟墓集中地重点设防,设置临时检查站,严格控制火种、火源进山,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清明期间要做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求,督促镇村严格做到“三个一律”:一律不能携带香火入林,一律不能携带可燃祭奠品入林,一律不能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林区的居民,存在火险隐患的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坚决依法处理。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做好“五清”行动,加强森林防火区连片杂草清理工作,切实阻断野火上山途径,减少森林火灾隐患,降低火险指数。五是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要强化执法打击力度,紧扣当前全省开展的“猎火行动”,在清明节期间认真开展野外用火严打行动,对发生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重从严处置。

   四是及时处置早期火情。清明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四项制度”。护林员、镇半专业队伍取消休假,全员上岗,按重点区域分片驻防、联防。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科学调度,快速处置,实现打早小。

   二、当前,我市正值春季造林季节,请问今年我市的造林任务是多少,主要做法有哪些?

   答:今年我市计划完成高质量水源林工程造林7.6万亩,省级森林抚育15.5万亩、中央森林抚育33万亩(含大径材培育3万亩)、乡村绿化美化工程15个。

   主要做法:一是抓建设进度。二是抓工程质量。三是抓重点项目。四是抓规范管理。

    三、根据全国全省推进林长制的部署要求,请简要介绍下推进林长制的意义、必要性和接下来的做法?

   答:推行林长制,是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也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能有效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我市已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写入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接下来,我局将聚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抓紧建立林长组织体系为重点,制定出台河源市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专班,加快形成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通报、督查考核等制度体系,预计到10月底前基本建成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真正实现“林长治”。

   四、据悉,我市将全面推进桉树林改造,近期印发了桉树林改造实施方案,召开了桉树林改造动员会,请问我市桉改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3月24日,全市桉树林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全面部署我市桉树林改造工作,详细解读《桉树林改造实施方案》,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全面打赢桉树林改造攻坚战。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桉树林改造,妥善解决桉树种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影响,是市委市政府从市情出发,实事求是作出的重要部署。今年全市桉树林改造任务为12.15万亩,将优先改造万绿湖、枫树坝水库周边和灯塔盆地、市属林场范围内及高速公路两旁桉树林。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禁施肥喷药。为切实加强桉树林项目环保管理,对全市桉树林全面禁止施肥用药、禁止化学除草,确保桉树经营和改造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二是严禁扩种新种桉树。对违规扩种新种桉树林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地党政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责任。三是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桉树林改造目标责任书,将桉树林改造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四是实施“挂图作战”。制定桉树林改造工作“作战图”,进一步明确改造时间表、完善改造责任链,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推动桉树林改造工作提速增效。五是公职人员带头改造。因历史原因种有桉树林的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村(居)“两委人员”要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主动带头改造,不得再参与桉树林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六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桉树林改造过程中发现涉及到毁林造林、滥用化肥农药造成污染、破坏自然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或发现领导干部违法线索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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