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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0日 市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1-01-22 16:18:53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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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0日  市市场监管局上线

上线领导名单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蒙立新

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科长  伍志勇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钟育林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黄富源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伟华

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传选

   话题:

   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市民十分关心的话题,省、市将有关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2020年政府民生实事,请问这项工作完成得怎么样呢?

   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连续多年将食品抽检等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根据2020年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我局承办的省、市民生实事工作任务有2项。一是食品抽检。全市完成1547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检验量达每千人5批次,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二是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强化关键节点风险防控,推进校园食品安全。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们提前超额完成民生实事任务。全市完成食品监督抽检20485批,任务完成率132.42%,发布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发现430批不合格产品,全部按规定采取立案处理或采取无害化措施,有效化解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市910家学校食堂全部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监管部门和学生等三方均可通过视频实时查看食堂食材购进、人员管理、加工操作、清洗消毒等环节。下一步我们会将权限开放给家长,家长们通过手机就能看到孩子就餐食品整个加工过程,让家长看得放心、学生吃得开心。

   二、2021年春节就要到了,市民都很关心应节物品价格问题。请问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哪些措施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答:春节期间,因疫情、气象变化与节日消费需求集中释放等因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有所增加,我们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防疫物资等商品的线上线下市场价格。加强对批发零售环节的监测巡查,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监测频次和力度,及时掌握最新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对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立即组织专题研究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化解价格矛盾纠纷。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管。民生无小事,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价格巡查检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春节期间人群聚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需求有所提升。加强防疫物资市场巡查检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三是加强旅游业价格监管。春节期间群众旅游、出行流动需求大幅提升,强化旅游业价格监管,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四是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监管。加强对公路、铁路、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强电商平台价格监管。春节期间网购平台进行价格促销增多,加强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加大明码标价宣传力度,提醒告诫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经营,严格履行价格承诺,自觉履行稳价社会责任,维护稳定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根据新闻媒体报道,一些地区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市民朋友们尤为担心。在当前新冠疫情环境下,应该如何选购、加工、食用冷链食品,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答:当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们在选购、清洗加工、烹调食用冷链食品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要去正规超市或者市场选购冷链食品,要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不要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切勿盲目迷信进口食品,从而加大潜在的感染风险。

   第二,选购冷链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表面,建议使用一次性手套挑选冷冻冰鲜食品。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

   第三,厨房要保持通风,建议对厨房的台面和其他物体表面经常清洁并擦拭消毒、餐炊具要经常高温消毒处理。要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的容器、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食品。多人共同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四、现在口罩等日常防控医疗器械是大家最关心的话题之一,请问现在我市口罩市场情况如何,如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用口罩质量监管?

   答: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防控要求,通过抓好服务和监管,做到“两个保障”,确保广大群众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供应和质量安全。

   一是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器械生产企业,保障广大群众用得上防控器械。去年一级响应期间,我局第一时间向省药监局进行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并加强与工信、财政、海关和商务等部门沟通协调,第一时间为辖区内生产企业办理了产品应急备案。同时,积极协调企业库存的200万个口罩交由市政府统一调配,当时日产量约50万个,有效保障了全市口罩使用需求。同时,主动服务企业,加强对应急备案企业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送检产品,完善生产条件、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企业生产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和生产质量安全。截止2020年底,我市新审批二类疫情防控器械23个品种,由18家企业生产,其中红外体温计1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16个、医用外科口罩3个、医用防护口罩1个,医用一次性防护服2个,目前我市医用口罩的日产量约为200万个,防护服日产量约4000套,能满足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和医疗机构对防控器械的需求。

   二是加强防控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保障供应器械质量安全。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抽检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企业16家,涉及19个品种,通过抽检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同时,全力加强对应急防控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及经营防控器械来源的合法性、储存条件符合性和储备情况等,排查医疗机构对防控器械在采购、储存管理和不良事件监测等方面的风险,保障全市疫情防控有防控器械可用、质量安全。

   五、春节期间的食品消费量大,请问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如何保障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答: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重大节日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早在今年元旦前夕,我局就印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高风险食品监管的通知》,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外,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本地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围绕酒类产品、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糕点、肉制品、糖果制品、饼干、饮料等节日期间消费量大、质量安全风险高的产品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监管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在重大节日和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期恪尽职守,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结合节日期间市场消费特点,聚焦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范疫情通过食品经营环节传播,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二是突出抓好监管重点。根据元旦春节居民消费特点,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着力排查和解决市场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扎实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检查,定期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逢九查酒”行动和十号“统一查餐厅”行动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是强化专项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应节大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对可能发生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公布结果、做好相关食品及检测项目的科学解读,并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四是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落实好应急事件处置“双报告”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及外出报批制度,强化值班岗责任,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上报及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防止事态蔓延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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