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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0-05-08 14:41:01   来源:河源网络广播电视台直播平台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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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日市生态环境局上线人员:

邹树元督察整改办公室主任

熊丰志大气环境管理科科长

李希凡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 科长

 玲:行政审批科副科长

朱祖其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科主任科员

赖志刚宣教中心主任

市生态环境局《行风热线》上线访谈问题

2020年5月6日)

 

一、据了解,去年我市在全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成绩,全市优美生态环境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巩固提升。上个月,我市专门召开全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推动确保今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想请你为听从朋友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答: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 “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提效破局、构筑新局的要求,大力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坚决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在全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全市优美生态环境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巩固提升。一是保护生态意识有效提升。我们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领先。2019年,我市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9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消除,全面完成了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三是空气质量保持优良。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2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全省排名第二,其中优良天数357天,无中度以上污染天气, PM2.5浓度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达到世卫组织二级标准(25微克/立方米)。四是环境治理能力稳步提高。2年以来累计新建污水管网314.36公里,新增污泥日处理能力275吨、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00吨,提前完成“十三五”污染减排任务。建立了东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区域联防联治进一步加强,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能力有效提升。五是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有力。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全部办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施45项,已完成整改21项,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六是合力攻坚态势加快形成。建立覆盖全市的环保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由过去推着干向领导干部带头干、主动干转变。同时,环保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大幅压减,70%以上的项目可通过自行网上备案完善环保手续。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同时也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努力完成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的意义非同寻常。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干劲不松,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点做到“围绕一个核心、紧抓两大任务、筑牢三重保障、扭住四个抓手、做好五项工作”。

一个核心围绕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认真对照执行《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

紧抓两大任务:一是通过打赢碧水保优战、蓝天保卫战、净土防御战、农村污染治理战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绿水青山颜值;二是通过实施高效精准服务、突出绿色生态引领推动绿色生态融合发展,提升金山银山价值

筑牢三重保障:通过持党建引领保障、推进全民共治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扭住四个抓手:依法严格审批、不折不扣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从严监管执法、防控风险隐患。

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强化水、大气、土壤监测预警;二是扎实开展政务信息报送和公开等工作、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字环保及一体化业务应用平台系统信息管理;三是加大案件审查、扬尘污染防治立法、环保普法等法制建设;四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五是持续开展创文工作为我市创文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目前,受市场因素的刺激和影响,我市一些农村基层出现了各种形式和种类的畜禽养殖业,但是由于一些基层的农户不是很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特别是一些上规模的畜禽养殖户没有建设和完善养殖污染物的处理设施,造成了环境污染,甚至严重影响了周边农户的生产生活和水的质量。在这里,我想请你朋友介绍一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染环境面临的法律风责任风险情况。

答:(一)排放标准和要求。根据《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613-2009),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我重点介绍一下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分别是五日生化需氧量150毫克/升、化学需氧量400毫克/升、悬浮物200毫克/升、氨氮80毫克/升、总磷8毫克/升、粪大肠菌群数10000个/升、蛔虫卵2/升。当然,一个地方的排放标准,最终是要根据当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及容量而确定。

(二)污染环境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环保法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畜禽规模养殖有如下要求:1.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区科学研究区建设养殖场。违法的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并报当地政府拆除或关闭。2.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办的,处5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3.养殖场需配套建设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未建设治理设施或者治理设施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或生产,违反的,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可处10万以下罚款。4.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向环境排放,违反的,责令限期治理,可处5万以下罚款。5. 对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6.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去年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在监管执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我市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将安排那些专项执法行动计划?

答: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严格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46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并先后组织开展了赣深客专铁路等重点线性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检(督)查、全市玻璃桥和玻璃栈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汛期排污企业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执法检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环境安全监管执法检查、VOCs治理执法专项检查、排污许可证监管落实情况执法检查、陶瓷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环境执法检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专项执法检查、中高考噪声污染整治、建设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和全市畜禽养殖专项整治等15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有力地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促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排污。据统计,2019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831人次,检查企业2654家次,查处违法案件84宗,下达处罚决定书84宗,罚款金额330.6万元,责令整改企业157家。同时,还与惠州市、赣州市开展了跨界联合执法行动。

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执法工作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目标,围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精准发力,主要开展以下五大专项执法行动。

1.重点流域专项执法行动。落实省工作要求,加强对东江、新丰江水库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河流沿岸及环湖餐饮场所清理整顿,特别要督促加大鹤市河综合整治力度。

2.蓝天保卫战执法行动。聚焦AQI达标攻坚,切实削减VOCs排放总量,坚决遏制臭氧污染,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移动源执法、工业炉窑和锅炉等执法检查。

3.固体废物执法检查。组织开展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与海关、公安部门协作,严厉查处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以及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整改要求为重点,建立陆上堵、水上查的联防联控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多发态势。

4.排污许可执法检查。5月起开展3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10月起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地毯式”排查清理,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

5.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法行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于4月至10月中旬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执法检查行动,重点针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企业,尾矿库企业,重点流域水域、重点水库开展执法检查,尤其是对应急池、应急物资装备及应急预案等风险防控情况开展检查。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采取了哪些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企业又该如何来反映自己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诉求?

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局主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为企业答疑解惑,实施精准帮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具体做法是:

一是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专题活动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月第二个星期三9:00-11:30为我局“服务企业接待日”时间。每月接待日安排1名局领导主持,23个业务科室有关人员和相关分局精干人员参加当日的接待工作,为企业答疑解惑。企业可通过电话(3887682)和来信(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科收)等方式反映来访相关诉求,提出发展过程中面临或遇到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将在接待日当天安排现场接待,了解和解决企业环保诉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交由有关职能科室进行研究,指定联络员,限期作出答复并跟进后续处理情况

二是开展“局领导挂钩重点企业送服务上门”活动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企业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挂钩重点企业送服务上门的通知》。目前,全市纳入“局领导挂钩重点企业送服务上门”活动的有10家重点企业,包括德润钢铁、东日铸造、金宇环境、东瑞农牧、河源电厂一期、河源电厂二期、医废处理中心、固废处理中心、精电(河源)显示技术、华域重工。根据事前向企业收集的需领导上门服务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局领导主动下沉县区,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截至4月30日,局领导已到上述企业开展了这项活动。

下来,我局将按照相关政策,从实从快做好企业环保服务工作,有序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助推我市经济快速复苏和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如何?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我市的空气质量

答: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示范区排头兵两个河源建设提效破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9年,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97.8全省排名第二,比去年同期减少污染天气8天;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5名(前名分别为汕头、汕尾、湛江、茂名);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面达标,其中PM2.5均值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5微克/立方米2020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

2019年,我市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主要做法有:一是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建立联合上路执法检查及处罚机制,在市区及各县县城主要交通要道、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开展执法检查,开展柴油车专项整治,通过上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黑烟车”,查扣“黑烟车”机动车行驶证,责令其限期整改维修,维修后经复检合格的返还行驶证。印发《关于限时段禁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驶入市区道路的通告》,对于闯限车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3项规定,处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记3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全天候禁止未达到国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二是加强扬尘管控力度。督促各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治理“6100%”物料运输车辆“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组织开展全市文明施工、扬尘整治专项检查,2019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82份,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额13.9万。三是加强工业源治理。提前一个季度完成355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任务,完成率100%19家省重点监管企业全部更新治理设施,督促17家市重点监管企业加快治理,全市完成VOCS减排约3800吨。累计完成生物质锅炉整治任务79台,超额完成省下达的76台目标任务。四是加强生活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占道经营、污染大气的宵夜档、烧烤档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发出整改通知书。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有效遏制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大气污染问题,2019-2020连续两年春节期间未出现污染天气。五是做好日常巡查和污染天气应对。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及时处理发现的每一宗大气环境问题。环境监测部门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及时分析空气质量形势发布预警信息,巡查人员及时核查现场,减少非正常源排放。

 

、接下来要采取什么手段继续巩固提升空气质量?

答:下一步,我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开展好夏秋季臭氧、秋冬季颗粒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为核心,精准降低AQI超标天数;以NO2CO治理为核心,降低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部门联动为核心,统筹协调凝聚合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6项污染物指标浓度全面达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前列。一是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划定黑烟车禁行区,建立用车大户管理台账,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通过遥感监测、电子抓拍、上路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严查机动车冒黑烟行为,加快推进公交电动化,确保电动化率达到80%以上。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监督执法。集中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二是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强化监督执法,督促重点挥发性有机物监管企业加快治理,建立销号整治制度,加快完成废气互联网VOCS监管系统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严格项目准入,新增涉VOCS重点行业实施等量替代。深化炉窑污染整治,推进工业炉窑C级企业向B级企业转型。三是加强露天焚烧和餐饮油烟整治。落实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管控,督促餐饮行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严禁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分别做好林地和农村地区焚烧管控。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管控,做到专人巡查、广泛宣传,引导形成广大群众自觉“禁烧”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控。督促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达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工作要求,从源头严把关,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对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停工,限期整改,并落实工地周边清洗保洁制度,对污染路面及时清理;集中组织对运输车辆“扬洒滴漏”、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监管和处罚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输单位。加强道路保洁,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增加洒水频次,及时清理道路飘洒物。五是协调联动应对污染天气。加强空气质量的预测及研判。当启动污染天气预警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服从指挥,迅速行动,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减少污染天气发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请问生产经营单位该如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是俗称的办理环保环评、办理项目环评。

目前,我国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废水、污水,要求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请你向听众介绍一下什么是排污许可制?企业事业单位如何办理排污许可证?

答: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根据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相关规定,火电、造纸、印染、钢铁、水泥等33个行业中,未依法领证或登记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依法领证或登记。除上述情形外,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依法领证或登记。

核发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重点管理类别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各分局、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简化管理类别排污许可证核发、重点管理类别排污许可证初审、排污许可证登记类项目的核查工作。

法律责任: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依法持证、按证排污。排污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019年8月13日起,省政府已取消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的行政审批事项。持有原“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也应按规定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申请流程: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注册账号。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按照管理类别,在国家平台“许可证申请”模块上填报和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国家平台打印出来的书面申请材料。咨询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1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0762-3893109/3882810

2

源城分局

0762-3222619/3222626

3

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0762-3838299

4

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0762-3133191

5

东源分局

0762-8832273

6

和平分局

0762-5677972

7

龙川分局

0762-6991567

8

紫金分局

0762-7822862

9

连平分局

0762-4330365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国生态环保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历史性的变革。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依然任重而道远。在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之前,中办、国办印发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将为依法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在这里,我想请你介绍一下我市在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有关情况。

答:2016年中央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督察组共交办我市160宗案件,我市已于2017年8月底全部办结。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开展“回头看”及固体废物专项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959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红都书记、林涛市长多次听取汇报、深入基层调研、亲临一线督战,有力地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把督察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督察整改工作格局,大力推行“挂图作战”,实施整改工作精细化管理,强化“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倒逼机制,强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整改工作成效。我市制定印发的《河源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4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1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全部办结;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结率99.6%,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虽然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中央和省要求,一些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有效解决,一些重点环境问题涉及面广、历史欠账多,存在整改难度大、任务艰巨等问题。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仍然不足,碧水保优压力大等等。

为全面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任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实现“两个河源”建设全面提效破局提供生态环境支撑,我们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和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更加坚决地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二)强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拟于5月初召开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再部署,传导压力、加温鼓劲、全力冲刺,确保全面、优质、高效推进整改工作。为加快推进督察整改工作,我市将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加强对整改问题的分析研判,加强统筹协调、日常调度,对整改进度明显滞后的县区、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问题等,组织开展点穴式检查,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现象。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督导。紧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垃圾消纳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网箱养殖拆除、国考和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等重点整改任务,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套措施、一班人马”,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根据市委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全面建立完善市、县、镇(街道)三级联动机制和督察整改“回头看”制度,强化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和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坚决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以协同控制机动车和机械设备排气、工地和道路扬尘、工业废气、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烟花爆竹燃放等为重点,以“管车、降尘、治污、禁烧、控放”措施为抓手推进蓝天保卫战;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市考断面、重点支流水质季度排名制度为抓手推进碧水保优战;以生活垃圾处理、土壤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为重点,以废弃稀土矿点生态修复、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搬迁工作、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为抓手推进净土防御战;以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矿山开发整治、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为重点推进自然生态保护,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推动 “水十条”“土十条”全面落实,不断巩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十、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各行各业的生产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在此,我们想了解市生态环境局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面出台了那些具体的措施?

答:我局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面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以实际行动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2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河源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及时推出了八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包括:实行“首问责任制”开辟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绿色通道”豁免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放射性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提高在线审批服务水平压减审批时限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零跑动”;帮扶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废水的规范处置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其中,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绿色通道”就是对于疫情结束后不再运营的,在指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豁免环评手续;继续运营的,可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就是减少检查频次,充分考虑企业排污对环境影响情况,对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立功行为等情形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改革落地见效。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通过豁免一批、简化一批、告知承诺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推进环评审批改革落地见效。320我市完成首个环评告知承诺制批复,建设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作出相应承诺后,公示1天后立即拿到环评批复,目前多个县区已经有环评告知承诺制项目批复。三是多措并举,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为确保全市高效高质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排污许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年度工作方案。通过“河源发布”“河源生态环境”等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发布了《致排污单位的一封信》;录制了手把手教学指导视频在公众号上发布;印制了3000本《排污许可登记填报指南》小册子发放给排污单位;组织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免费为排污单位提供面对面的指导帮扶,现场协助完成网上申报,有效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中申报难的问题。

 

    十一、绿色创建是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请问我市在绿色创建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绿色是河源的底色,是河源靓丽的名片。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正如4月20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调研时强调,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直以来,我们生态环境局致力于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坚持把绿色理念全方位地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生产及社会事业之中,推动河源绿色发展,建设河源美丽家园。

    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绿色示范创建,截止到2019年已成功创建国家绿色学校(1所,河源市第三小学)、省级绿色学校40所,市级绿色学校89所。省级绿色社区8个,市级绿色社区10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8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9个。

 十二、下一步将如何将如何开展绿色创建工作?

    答:前一段时期,我们的工作重心在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等方面。下来,我们将在绿色企业创建和如何发挥环境教育基地作用方面发力,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创建工作。绿色企业创建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追求经济、社会、生态三大利益和谐统一,实现生产经营管理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有机结合,引导企业从传统企业向绿色企业转变,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创造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实施绿色战略、开发绿色产品、奉行绿色设计、采用绿色技术、进行绿色生产、实行绿色管理、开展绿色教育、建设绿色文化、推行绿色营销,从而赢得竞争、赢得市场、赢得发展、赢得未来,为把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推进我市“两个河源”建设。  

    发挥环境教育基地作用方面借助环境教育基地的平台,通过组织面向学生及社区公民的公益活动,丰富公众参与环保活动的活动形式和载体,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污染防治和减排等行动,进一步提升共鸣环保意识进一步发掘和充分发挥环境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面向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开展各种各样形式的环境人文教育,以提高公民的环境人文素养,普及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河源绿色发展,共同建设河

十三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河源建设,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我市如何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此,我市制定了《河源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我市的总体要求和做法是: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我市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与任务。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三)目前工作进展。1、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全国土资源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及《广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我市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立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协调机制,印发了《河源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河源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质控工作与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步开展,保证了详查工作的质量。截止2020年3月31日,已完成河源市137家重点行业企业及8家重点工业园区第一阶段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现已全面进入布点采样阶段。下一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快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度,尽快摸清我市土壤底数,推动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维护公众健康,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保障人居环境健康和农产品质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2、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工作。按照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按年度公示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督促重点监管企业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完成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2017年-2019年共公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11家。3、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作。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及《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55号)等相关要求,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启动河源市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土地用途改变及流转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应当调整规划或进行治理修复,确保达标后再进入用地程序。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联合整治工作,请介绍下工作情况。

答:2019年12月开始,我市开展了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联合整治工作。该项工作是中央环保督察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持续开展到2020年9月底。(一)为什么要开展这项整治工作?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发现,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突出,未依法或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现象普遍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时有发生。2017年以来,更是发生多起非法收集处置行业废矿物油导致的跨省转移倾倒废酸油渣的事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我省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行为,健全危险废物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我省各地级市按照省里的统一工作部署,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联合整治工作。(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分别对3类不同的企业提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求,在危险废物产生源头,重点明确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危险废物运输环节,对危险废物运输单位、人员、车辆、交接提出具体的管理要求;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节,主要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出管理要求。2.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对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维修行业和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机动车拆解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拆解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公安部门依法履行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职责。3.加强实施保障。分别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部门联防联治等3个方面,提出实施的保障措施。(三)危险废物及机动车维修和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有什么常见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通常具有毒性、反应性、感染性、腐蚀性、易燃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如果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不当,将严重污染环境或对人身健康造成损害。根据2016年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机动车维修和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主要有6大类:一是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常见的有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二是染料、涂料废物(HW12),常见的有各类废油漆、漆渣等;三是其他废物类(HW49),常见的有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电路板以及沾染了危险废物的各种废弃漆桶、废油桶等。四是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常见的有废弃的有机溶剂、专业清洗剂、保养更换的防冻液等。五是含汞废物(HW29),包括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六是废催化剂(HW50),主要是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

十五水资源是我们河源人一直引以为傲的资源之一,我们市在今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实施的碧水保优战主要将采取哪些工作措施来保护河源的经济水、生命水和政治水。

答:今年是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决胜之年,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及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省、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和河源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行动方案等要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全面综合整治水环境。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三年行动、东江新丰江河源段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15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东江新丰江33个断面水质改善为抓手,综合整治水环境,确保新丰江水库和东江水质分别保持地表水Ⅰ类和Ⅱ类,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第一。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水源地日常监管巡查,完成49个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出的环境问题整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快推进15个东江饮用水水源保障工程项目。三是配合市住建部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大力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效能,尽快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四是逐步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开展对东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审批等相关工作。五是加大督查力度,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六是加强水质监测研判和预警分析,密切关注各断面水质变化情况,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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