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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市民政局
日期:2020-02-26 15:56:10   来源:河源网络广播电视台直播平台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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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行风线采访提纲(2020.2.26)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民政福利机构的防控工作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内容,请问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河源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十个一”,即: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建立一套工作方案;建立一套应急预案;建立一套督导指导制度;建立一套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一套卫生防护制度;民政福利机构实行一段时期的封闭管理,谢绝探访和慰问;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奉献一份爱心,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不漏一户一人,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一天一报告、特事特报告制度。制定实施《河源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市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河源市民政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方案》和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预防控制指引,组织、指导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方面。根据丁红都书记、林涛市长、刘东豪副市长的指示批示精神,123日起,所有养老、儿童机构暂时停止探访、慰问等活动。126日起,实行全封闭管理,谢绝探访和慰问。服务对象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工作人员减少与外部人员接触。工作人员从210日起实行封闭管理工作模式,条件允许的实行轮值,条件不具备的实行全勤上班。做好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身体检视,每天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全员采集咽拭子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每天加强卫生消毒。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方面。一是加强入站管理。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广东省救助管理系统进行核实求助人员是否有疫区接触史或与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感染者接触史。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接受体温测量,拒绝回答有关疫区接触史或与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感染者接触史询问的人员,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疾控中心。二是加强站内管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新入站人员进行14天隔离观察,安排在与其他受助人员分开的观察区域食宿。全员采集咽拭子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每天对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对受助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受助人员严格实行分批次就餐。每天开展消毒工作,保持生活区域干燥通风和整洁干净。三是加强出站管理。暂停特殊困难受助人员送返工作。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动要求自行离站的受助人员,在检测体温正常、无其他异常情况下,要求受助人填写《救助管理站站内服务及离站登记表》和《自行离站声明书》,为其办理离站手续,并记录离站时体温、其联系方式和自述离站后的流入地,将受助人员信息通报其自述离站后的流入地救助管理机构。


:近日,中央和省、市先后召开会议,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请问民政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答: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会议精神,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民政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各项防控措施。结合全市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的展开,格外关注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和留守老年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重点群体,压实属地管理原则,依托基层及相关工作力量,动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二是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强化兜底保障,继续提高城镇、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不能正常复工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社会救助,特别是充分用好临时救助政策和临时价格补贴机制,有效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三是进一步引导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发挥优势、对接需求,依法有力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四是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捐赠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变化引导捐赠意向和重点,确保每一笔捐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问:围绕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市民政局今年的主要工作措施有哪些?

今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建设完善“五大体系”,为“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全面提效破局、努力构筑新局作出民政更大贡献。一是加强兜底精准救助,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完善“大救助”体系。组织好各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全面排查,找差距、补短板、填漏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数字准、人头清、台账明、责任实,狠抓兜底保障,加强政策创制,继续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建设完善“大养老”体系。抓好《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和对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标准建设,加大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培训项目。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大儿童保障”体系。做好政策衔接,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稳步推进儿童福利和救助机构建设,抓好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工作,落实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儿童福利业务信息系统整合,推进关爱帮扶长效化。四是激发慈善事业活力,提升社会参与度,建设完善“大慈善”体系。积极培育慈善载体,完善监管机制,继续大爱救心、联爱工程等慈善活动,着力推动“社工+志愿者”协同服务模式,壮大民政领域志愿者队伍。推进全市福利彩票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五是深化管理机制创新,提升民政社会治理水平,建设完善“大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动建立以党建为引领、社区为平台、专业社工为骨干、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补充、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内容的民政领域“一核四社”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经验做法的总结宣传推广,全面完成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任务。继续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提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着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加大社会组织引导培育力度。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服务,深化殡葬改革,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谢谢!


问:今年底线民生保障标准方面有哪些变化?

答:2020我们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由每人每月554元、251元提高到609元、276元。提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城镇、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人月均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1236元、852元以上。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由每人每月165元、220元提高到175元、235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685元、1025元提高到1820元、1110元,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谢谢!


问: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和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凡属本市辖区内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具体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主要有七个:

1户主申请。申请低保由户主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家庭收入和财产声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系统核对。利用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核对系统,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比对。能通过比对的,上门调查核实。不能通过比对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终止审批程序。

3.上门调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组织干部上门详细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填写低保对象核查表,核查表必须有乡镇(街道办)2名以上干部签字。

4张榜公示。经过民主评议的低保申请人名单,在村委会公开栏和村里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审核上报。公示无异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提出审核意见,并附上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6入户抽查。县级民政部门接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后,组织人员按照一定的比例入户抽查。

7严格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严格审查,并结合抽查的情况,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低保的,核定低保金额,发给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时严格把关,做到五不审批:没有乡镇政府领导签名的不审批;材料不齐的不审批;不以家庭为单位施保的不审批;没有进行民主评议的不审批;没有进行公示的不审批。谢谢!


问:我市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目前护理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推进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切实加强特困人员护理工作,市政府制定公布我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全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为71元;半自理(半失能)的特困供养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为564元;全护理(失能)的特困供养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为987元。建立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和维护特困供养人员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谢谢!


上线人员:

殷汉标 副局长

王增金 社会救助科科长

备注:王爱平局长在市政府参加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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