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局关于《河源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河司函〔2019〕66号
为保障公众立法参与权,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和规范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我局起草了《河源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最大限度地汇集民智、反映民意,现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通过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1.书面形式(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发送至lfk3319037@163.com;
2.在征集时间有效期内,点击本文下方(我要提意见)按钮可自行在线提交意见。
附件:《河源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河源市司法局
2019年6月17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http://www.heyuan.gov.cn/zmhd/zjdc/jgfk/content/post_347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