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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6-09-23 17:06:16 来源: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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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于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相关的意见2条,采纳1条,不采纳1条。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52842


  附件:

 

序号

意见与建议

采纳情况

1

建议将产前检查纳入全额支付。

采纳。依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支付。

2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有生育津贴。

不采纳。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暂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