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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河源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反馈
发布日期:2026-08-12 16:00:10 来源: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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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于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8月7日,通过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民众公开征求《河源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相关意见2条,采纳0条,不予采纳2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1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51427



  附件:

序号

意见与建议

采纳情况

1

村民住宅补偿标准相较于现在江东新区、高新区的补偿价格较低,应与现行标准一致。

不采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辖区土地供需结构以及房地产市场环境出现阶段性调整,结合当下不动产市场现状确定补偿标准。

2

该补偿标准相较其他县区更高,河源市其他县也应该参照或者直接适用该补偿标准,做到全市统一。

不采纳
其他各县经济发展状况与市区不尽相同,各县均已制定各自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