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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9 15:42:18 来源:河源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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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办于2026年4月21日-5月7日,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河源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综合汇总,共收到与该事项相关的意见2条;采纳0条,未采纳2条。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河源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

  


河源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26年5月9日           



  附件

《河源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

序号

意见和建议

采纳情况

1

因万绿湖水域支流岔口众多,乡镇渡船无法兼顾所有村民的出行需求,建议允许渔船在非渔业生产时段临时参与短途便民渡运。

不采纳。渔船不具备客船安全标准、无渡运资质,用于载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予采纳。

2

建议允许乘客携带少量易燃易爆物品搭乘渡船,方便群众出行。

不采纳。第三十二条明确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渡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客船禁运危险品的强制性要求,放宽限制会破坏渡运安全底线,大幅提升火灾、爆炸事故风险,因此不予采纳。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