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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6-04-08 15:05:57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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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于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征集时间段共收到相关意见2条,2条意见被采纳,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

反馈意见与采纳情况表


序号

意见与建议

采纳情况

1

冒白烟的车辆属于黑烟车吗?

采纳。

本通告所称的黑烟车是指排放有明显可见烟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Ⅰ级的机动车。黑烟车是代名词,并不专指冒黑色烟的车辆,只要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包括冒白烟)的车辆,都属于黑烟车的范畴。

2

尽快发布

采纳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9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