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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6-03-16 16:48:00 来源: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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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于2026年3月3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相关的意见2条,采纳1条,不采纳1条。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9101


  附件:

序号

意见与建议

采纳情况

1

建议将先兆流产纳入医保保障。

采纳。今年,我局将按照省医保局的部署,将先兆流产等纳入医保保障。

2

建议保障力度再大一些,生育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都由医保保障。

不采纳。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实行目录管理(即: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按规定由医保基金与患者个人按比例分担,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