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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河源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6-02-11 15:27:41 来源:河源市商务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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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于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河源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相关意见2条,采纳1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8835



河源市商务局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序号

意见与建议

采纳情况

1

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内容,分别明确了申报周期为3年和2年,《河源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申报周期未做明确规定,请贵局考虑是否完善申报周期内容。

采纳

2

《河源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河源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品牌创立时间在25年(含)以上。是否可以把降低到5年(含)以上,这样可提高符合条件的企业。

不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