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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河源市源城区光明学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5-12-29 11:26:48 来源: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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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我单位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河源市源城区光明学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相关群众意见2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河源市源城区光明学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反馈意见汇总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河源市源城区光明学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反馈意见汇总表


序号

意见与建议

采纳情况

1

学费好贵。 

根据《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民办义务教育收费落实非营利性和成本补偿原则,本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严格按照成本监审结论、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2

宿舍人数太多

不予采纳,此意见建议与本次学费调整方案无关。



  本意见征集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7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