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5-08-21 11:45:41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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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5日,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征集时间段共收到相关意见2条,经研究,采纳2条,不采纳0条,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 意见与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支持,尽快印发 | 采纳。 |
2 |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使用过程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所规定Ⅲ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这两个条件是否需同步满足呢? | 采纳。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使用过程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所规定Ⅲ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这两个条件并非需要同步满足,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的均属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本征集意见链接网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