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河源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反馈
发布日期:2025-08-04 09:50:19
来源: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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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5年7月22日至7月29日,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河源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与该事项相关的意见2条,不采纳2条,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4日
附件
序号 | 意见及建议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建议“每一档提高200元补助标准” | 不采纳 |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4〕17号)制定标准。 |
2
| 建议“赤脚医生、原民办代课教师、离任村干部也能享受离岗老兽医待遇” | 不采纳 |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4〕17号)文件要求不能叠加领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但可以采取就高原则。 |
征求意见链接: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4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