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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5-07-25 14:31:10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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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6月25日至7月22日,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期间,共收到群众意见2条。经认真研究,现将意见回复如下(见附件)。


  附件:《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汇总表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3日


  附件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意见与建议

采纳情况

1

此工作指引实施有限期是1年,建议适当延长实施期限。

不予采纳。指引处于探索阶段,拟试行1年,到期后或会根据实际完善相关内容,重新修订后实施。

2

建议对“适用监管执法观察期违法行为目录”进行扩项。

不予采纳。本文为试行指引,旨在探索并优化监管模式,当前的适用目录已经过调研论证,确保制度科学合理,未来也将持续关注制度实施效果,适时调整完善。



  征求意见链接: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