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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河源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意见公示结果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5-05-14 15:38:08 来源: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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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8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河源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3条意见,经研究,采纳意见2条,不予采纳1条。


  附件:河源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汇总表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赵俊威;联系电话:0762-3885956)


  附件:

河源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意见与建议

采纳情况

1

第十六条,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征求多部门意见后,择优将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实施细则第五条:明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向工信部推荐国家级名单,未要求市级必须“征求多部门意见”。河源市增设“征求多部门意见”流程,可能导致程序复杂化,与广东省“省级统筹推荐”的简政导向不符。建议市级删除第十六条。

不采纳,理由是绿色工厂创建的一票否决项需要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提供有关依据。

2

第十八条:要求已公布的名单单位“每年3月15日前填报动态管理表”。工信部办法第十六条:要求国家、省、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每年4月15日前填报动态管理表”;广东省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也是每年4月15日河源市将填报时间提前至3月15日,严于上位政策规定的4月15日。建议河源市将填报时间态管理表仍为确定为每年4月15日。

 采纳。

3

建议细则第二十一条:发生存在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 ............, 改 为 : 发 生 存 在 一 般 及 以 上 生 产 安 全和............;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发生存在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改为:发生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和............。

采纳。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3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