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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科学技术局《河源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0-10-23 17:22:19 来源: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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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科学技术局于2020年810日- 8月21日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征求《河源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期间共收到相关意见1条,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部门(单位)

意见反馈

意见采纳情况

1

河源市源城区创新创业科技服务中心

一、意见稿第三章第十二条共有5条,现建议增加以下4条,作为毕业企业条件之一:1上缴财政税费(含企业各项税、社保、公积金、社会公益捐献等)≥12万/年,或连续两年累计上缴财政税费≥20万;2企业投入固定资产总额≥150万;3企业参保人数年均≥8人;4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意见稿第四章第十三条第6条,且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60%以上。因各县区的产业园、工业园产业领域不集中、分布不均,相应上下游配套薄弱,加速器本应根据所在园区配套建设和服务,建议调低占总数比例。

1、新增4条毕业条件意见因无相关依据因此不予以采纳;2、加速器是孵化链条建设重要环节,需配备专业技术平台与提供深层次对接服务,以高成长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因此不予以采纳。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19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6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