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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高血压糖尿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0-05-30 11:23:07 来源: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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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05月18日至2020年529日,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高血压糖尿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公示期间收到一位群众反馈意见,具体情况如下:1、关于年度报销标准。河源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特定门诊现执行报销标准为1200元/年,征求意见稿标准为360元/年,月平均30元,在门特报销中,能否达到省医保局要求的真正减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费用负担?年度报销额度不升反降低,开倒车。对于轻重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是否有区别待遇?

2、关于门特病种审批权限。根据“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的意见,门特病种审批权限建议下放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而不是纸质材料到医保经办部门窗口受理。既方便患病参保人,也减轻医保经办业务量和经办风险。日常监管中,对相关定点医院进行事后监督。省内不少兄弟地市都是类似做法。

3、关于药品配备率。省医保局下发的28号文目录,药品价格低廉,疗效可靠,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但一些定点医院存在药品配备率低的情况,建议药品配备率作为硬性指标纳入日常监管中,满足参保人门特用药需求。

4、关于门特病种标识和年审制度。我市现行门特报销中采用参保人身份证、门特纸质审批表到定点医院就医享受待遇。建议在医保结算系统标识参保人门特病种信息,输入参保人身份证信息后,自动识别参保人门特病种,从而享受门特待遇。从医学角度出发,高血压糖尿病基本终身存在,是不可逆的病种。为方便患病参保人,减少跑腿行为,建议取消门特病种年审制度。

采纳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予以采纳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30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