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2号)部分撤回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256号),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现对《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2号)部分地块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准内容予以撤回。本次撤回地块位于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具体位置见附图),面积1.4701公顷;仅撤回该部分地块,批次内其余地块批复继续有效,撤回地块不再实施征地及供地。
本公告为公示告知。
附件: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撤回范围.pdf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