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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源市史志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7 10:48:43 来源:河源市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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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党史和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河源市史志专家库”,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对党史和地方志及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的专家。

  (二)高校教研人员。高等院校中对党史和地方志及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的专家学者、教学科研人员。

  (三)社会各界人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以外,在党史、地方志及相关领域具有研究专长或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文史爱好者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需具备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政策功底扎实。熟悉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相关的国家、省、市的法规和政策。

  (三)业务能力突出。热心参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事务,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在资料征编、史志研究、宣传教育等方面有一定的成绩。

  (四)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或共同承担相关工作。

  三、征集流程

  (一)发布公告。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开发布史志专家库成员征集公告,明确征集对象、资格条件及申报要求。

  (二)推荐自荐。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可根据公告要求,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参与申报。申报人需填写《河源市史志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三)审定公示。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对史志专家候选人进行审定,并将拟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公布史志专家名单。

  (四)颁发聘书。对正式公布的史志专家统一颁发聘书,每届聘期五年,聘期届满可续聘。

  四、参与工作内容

  (一)参与拟定党史和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和编纂标准。

  (二)参与党史和地方志文献编纂、史料审核、课题研究及相关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参与党史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调研、咨询、评估、评审、验收等工作。

  (四)参与党史和地方志学术交流活动,分享研究成果和经验。

  (五)完成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享受权利

  (一)发表意见。独立发表对河源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二)获取报酬。参加有关活动,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接受合理报酬。

  (三)申请退出。经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退出专家库。

  (四)其他权利。有关办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报名方式

  填写《河源市史志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发送至邮箱hysz691@163.com,报名截至2026年7月31日

  联系人:邓思宇,联系方式: 0762-3319691。   


  附件:河源市史志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中共河源市委党史研究室



河源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附件

河源市史志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学历学位

研究方向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手  机

近年主要研究成果

主要奖惩情 况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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