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河源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统筹、系统部署。
《整改方案》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具体行动上,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和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核心竞争力,立足粤北生态屏障,守牢粤港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整改方案》提出,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确保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见效及省督察组转办164宗群众举报问题“件件有回音”,着力解决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引领,推进经济、环境、生态、健康、城乡、制度“六美”共建举措,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水平、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走在全省前列,持续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同时,达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和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等总体目标。《整改方案》归纳梳理整改任务17项、细化为81项措施,并建立台账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将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
《整改方案》提出5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担当。二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是坚持以提升环境质量为中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突出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五是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5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整改落实。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四是强化资金保障。五是强化信息公开。
下一步,河源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走深走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绿色崛起。
河源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