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依法获得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实施统一管辖,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现将全市各行政复议机构对外办公信息公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机构
(一)河源市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名称:河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河源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5号
办公电话:0762-3820253
(二)源城区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名称:源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源城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西路145号
办公电话:0762-3329792
(三)东源县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名称:东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东源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东源大道
办公电话:0762-8336992
(四)龙川县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名称:龙川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龙川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建设大道东8号
办公电话:0762-6803997
(五)紫金县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名称:紫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紫金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福安街16号
办公电话:0762-7817128
(六)连平县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名称:连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连平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富民新区富民三路连平县司法局旁连平县政府行政复议中心
办公电话:0762-4326618
(七)和平县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名称:和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和平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
办公电话:0762-5664684
(八)江东新区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名称: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江东新区政法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河紫路东三巷5号
办公电话:0762-3133286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申请方式
(一)书面申请,可以当场递交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申请(邮寄注明“行政复议”);
(二)口头申请,由行政复议机构当场记录;
(三)互联网渠道申请,通过“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rtps://xzfy.moj.gov.cn/)”实名注册后,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的提交。
河源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0日